1月7日,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习近平在中央政法工作会议上发表重要讲话。 新华社记者 鞠鹏 摄
原标题:政法委“转型”一年
“领导们就不要对具体个案做出批示了,让各个司法机关放手去做就行了。”
过去一年,司法方面很多改革其实都是在“纠偏”。
南方周末记者钱昊平 南方周末实习生陈词
2014年1月7日到8日,中央政法工作会议在京举行。中共中央总书记习近平和两名中央政治局常委刘云山、张高丽出席。
这是近年来第一次以“中央”的名义召开此类会议,过去每年开的是“全国”政法工作会议。名称变化意味着会议规格的提升——“全国”性会议一般由中央各部委牵头,党和国家领导人出席的不多。但以“中央”名义召开的会议,至少会有一位政治局常委出席。
央视《新闻联播》画面显示,1月7日召开的中央政法工作会议,出席会议的除三名常委外,还有部分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央书记处书记,以及中央各部门负责人。习近平在会上作了长时间的讲话,强调促进公平正义是政法工作的核心价值追求。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教授何家弘认为,过去几年,司法领域一些问题凸显,要解决这些问题,真正做到现代法治要求的“治官限权”,需要领导人痛下决心。
“应该说,2013年是中国法治建设重新部署的一年,提出了非常多的司法改革新课题。”在中央党校法学教授卓泽源看来,“法治中国”的提出,将“依法治国”的目标具体化了。
这一年里,一系列司法改革的推动者——中央和地方政法委,其自身的职能和工作方式也在不断调整,从不再过问个案到回归统筹协调社会治理职能,长期以来以神秘形象示人的政法委,也开始向社会展示出开放和沟通的姿态。
自我“削权”理顺关系
回到一年前,2013年1月7日,全国政法工作会议召开,这是孟建柱担任中央政法委书记后召开的第一次全国政法会议。参加会议的记者首先发现了变化:1月5日,中央政法委专门召开新闻通气会,除介绍会议情况,还请媒体对报道提出建议和意见。通气会持续3个小时,之前还没有过。
1月7日会上,孟建柱提出,要“创新党委政法委的领导方式”。具体措施包括:进一步理顺政法委与各政法单位的关系,支持审判机关、检察机关独立行使审判权、检察权,支持政法各单位依照宪法和法律独立负责、协调一致地开展工作。在此之前,政法委的定位更加强调对政法工作的“领导和管理”。
为实现改革目标,政法委首先自我“削权”。在会上,孟建柱对中央政法委的领导们说:“领导们就不要对具体个案做出批示了,让各个司法机关放手去做就行了。”
其实,1980年中央政法委成立之初,就规定了其主要职能是法律中的政治方向的把握,并不干预具体的司法工作。不过到1995年,中央政法委的职能增加了“研究和讨论有争议的重大疑难案件”等职能。
不再过问个案,意味着政法委职能调整——加强“顶层设计”,将主要工作放在协调解决事关政法工作全局的重大问题上面。其中一项重要工作,就是对下一步司法改革提出整体设计的建议。
转型后的政法委,职能向统筹协调社会治理回归,加大了推动执法的力度,特别是群众反映强烈、涉及多部门合作的事项。
环保是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之一。2013年5月开始,公安部在全国部署打击环境污染,6月,“两高”联合发布了打击环境污染的司法解释。据统计,2013年环保部门向公安机关移送的涉嫌环境污染案件近300起,超过前5年总和。公安机关立案侦办247起,相当于前10年总和。
南方周末记者了解到,这些“部门联动”的背后,都有中央政法委在推动协调,例如公检法司四部门联合发布了《关于依法惩治性侵害未成年人犯罪的意见》。此外,政法委还推动“两高”出台了打击食品安全犯罪的司法解释。
“政法机关的法治意识有所提高。”一位政法机关人士对南方周末记者说,一个细节是,政法机关现在讨论案件,或研究与刑事有关的问题时,经常人手一册《刑事一本通》,遇到问题首先翻看“一本通”。
另一个明显迹象是,新一届政法委产生后,新任主要官员大多是法学科班出身。新任中央政法委委员、最高法院院长周强是法学博士。2013年4月22日,汪永清就任政法委秘书长,他本科就读于吉林大学法学院,此后获得博士学位,2012年前一直在国务院法制办工作。2013年10月履任中央综治办副主任的徐显明,也是一位法学博士,担任过中国政法大学校长。
这些具有完整法学学历教育的官员进入政法委,给中国下一步的法治建设和司法改革带来了新的遐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