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52年,毛泽东在《关于“三反”斗争展开后要将注意力引向搜寻“大老虎”》的电报中,提请全党全军全国注意,现在的主要任务是“搜寻大老虎,穷追务获”。各地要根据实际情况,得出“老虎”的估计数字,有方向地去“打虎”。第二天,他又指示:每个省、每个城市及大军区单位都有一百只至几百只“大老虎”,如捉不到,就是打了败仗。
从1952年1月中旬开始,“三反”运动进入“打虎”阶段。所谓“老虎”是当时对贪污犯的通称。当时给“大老虎”定了六条标准:个人贪污1亿元以上者;贪污不满1亿元,但对国家经济造成很大损失者;满1亿元以上的集体贪污的组织者,主谋者;贪污5000万元以上且性质严重,如克扣救济粮,侵吞抗美援朝款者;坐探分子与私商勾结盗窃经济情报或利用职务自肥使国家损失在1亿元以上者;全国解放时隐瞒各级国家财产或官僚资本未报,价值在1亿元以上者等。
2月4日,毛泽东又在《关于限期向中央报告“打虎”预算和县区乡开展“三反”运动》的电报中,指出:“凡至今尚未做出‘打虎’预算的,限于电到三日内做出此项预算,报告中央。并须准备随时自动追加预算,随时报告中央。”如此严
厉督责,全国的“打虎”斗争,这才轰轰烈烈的开展起来了。
毛泽东认为,凡属管理钱物的机关,不论是党政军民学,必定有大批的贪污犯,即大老虎,斗争的注意力当然要引向这些部门。但是,这并不等于说那些用钱不 多的机关,如宣传、教育机关和民众团体,就没有大老虎,持有这种认识的人,是糊涂的。他的意见已是十分明确,打虎斗争包括所有领域和单位,没有任何单位可以例外。
志愿军十九兵团党委在送呈的报告上说:“一般财经管理干部中,有些单位暴露了百分之八十以上的人贪污,有的单位甚至达到百分之百”。似乎“洪洞县里无好人”了,这样不切实际的估计,当然是夸大其辞的。不过,当时高层似乎还肯定了这一报告。
华北军区在运动中组织“打虎基干队”,专案专人,包查包打,把打“虎”专业化,在5天的时间内就查出大小老虎288只,其中大老虎12只,中老虎18 只(五千万元以上)。他们的贪污款额总计为65亿。华北军区在送呈的报告中称,这些只是初步的材料,估计“将来挤干净时,有些小老虎必是中老虎,有些中老虎必是大老虎”,并且断言:“有一批大老虎尚未捉到”,仍要组织力量,突击追查。当时高层对华北军区的做法,予以肯定,立即批示全国学习其经验:“华北军区过去成绩甚微,经过严词督责,最近五天突飞猛进,捉虎甚多,令人振奋。打虎要有一套战术,凡已普遍展开的,就要迅速总结经验,组织专门打虎部队,向大小老虎突击”。于是,全国的大小单位都成立了“打虎队”,由那些积极性极高的队员们专门负责搜寻、清查、批判“老虎”。
河北省香河县9个村的初步调查显示,有贪污行为的村干部占33%,9个支书中7个贪污,9个村长8个贪污,其中1个村干部贪污公粮一万斤以上,已够上小老虎。毛泽东抓住这一事例,再次把打“虎”斗争引向高潮,他说:“凡说乡村干部中没有或很少贪污的,凡说乡村中虽有贪污但是没有老虎(当然不是说每乡都一定有老虎),应即以香河县的证据驳倒他。”这时,毛泽东的“打虎”信心更足了,立即向全国党政军党委发出《关于限期向中央报告“打虎”预算和县区乡开展 “三反”运动》的电报:
在全国性的“打虎”斗争中,由于定预算“指标”,过分强调“打虎”实绩,自然使各单位争当先进,惟恐落后而受批评。如此相互攀比,你追我赶,也就免不了逼供,于是,“小老虎”被打成“中老虎”、“大老虎”,甚至造出了许多假“老虎”,无形中伤害了好人,运动明显地出现了偏差。
“三反”运动已进入后期定案阶段,毛泽东尤为重视落实政策,纠正运动中的错案,指示:“必须认真负责,实事求是,不怕麻烦,坚持到底,是者是之,错者改之,应降者降之,应升者升之,嫌疑难定者暂不处理,总之,必须做到如实地解决问题,主观主义的思想和怕麻烦的情绪,必须克服。”
1952年10月,中共中央批准了中央政策研究室《关于结束“三反”运动的报告》,经审理,最后共有9942人判处有期徒刑,67人判处无期徒刑,9人判处死刑缓期执行,42人判处死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