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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者:三中全会提“治理”是承认政府与社会多中心模式

这其中最为重要的一点是,儒家构造了社会,从而在政府形成几百年后,终于出现“社会”,由此进入了社会与政府分享治理权的时代。中国治理之道就是政府与社会的多中心治理,在西汉中期以来的两千多年中,凡是政治清明的时期,均实行这种治理模式。

  然而,到20世纪中期,这一源远流长的治理模式被人为毁弃,中国社会出现返祖现象,出现集中计划体制。国家权力直接并全面地统治每个人。这实际上是“新秦制”。

  但现代技术也不能解决秦制所面临的无法克服的内在问题。政府单一中心的统治、管理模式,是无法在超大规模共同体中正常运作的。因此,新秦制很快就陷入困境,崩溃,而有了社会的自发恢复,由此推动了中国的改革开放。

  政府开始逐渐承认社会。一路发展,而有了三中全会的表述。“国家治理体系”必定同时包括政府和社会,“创新社会治理”段落中专门论述“要改进社会治理方式,激发社会组织活力”。此前的用词一直是创新社会“管理”,管理的主体通常是政府。社会治理则有社会自我治理之内涵,自治的社会组织在政治观念中获得了比较充分的正当性。

  执政党采用这个理念,实际上是重新接续中国悠久的多中心治理传统。在严重偏离了中国治道之后,中国政制现在终于再上正轨。中国要建立有效而健全的社会治理模式,当然应当学习、引进西方理念、技术,但绝不应当忽视中国自身的政治智慧。相反,中国政制必须立足于中国治道。事实上,儒家在两千多年前就提出,并在两千多年中实施的多中心治理之道,对于人类也具有普遍意义。

  • 责任编辑:辛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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