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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媒:领导干部生活待遇新规不包括“党和国家领导人”

据了解,这一规定并不包括“党和国家领导人”。长期以来,各级领导干部在住房、配车和福利等方面享受远超普通干部的优厚待遇是一个公开的秘密。

  去年底,习近平考察深圳期间,累计行程150多公里,途经深南、滨河、滨海等多条主干道。交警落实不封路的要求,车队行进中,没有封闭任何道路,公交、出租、私家车与车队并行。期间虽遇周末晚高峰,基本没有对市民出行造成影响。这是深圳首次对高级别交通勤务不封路。

  大公网讯 据新加坡联合早报网报道,针对一些领导干部生活待遇超标,中国中纪委监察部官方网站前天宣布,官方将规范并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工作生活保障制度,适时开展对领导干部住房、办公用房、公务用车的专项清理工作,对违规多占超配的一律清退。

  另据《北京青年报》昨天报道,全国政协常委葛剑雄透露,根据中央的统一部署,目前有关部门正在对省部级干部生活待遇规定进行修订,党和国家领导人生活待遇规定也正在由相关部门研究修订。

  “党和国家领导人”一般是指担任中共政治局委员、副总理或国务委员、全国人大副委员长、全国政协副主席以上职务的大员。

  中国目前还没有公开过党和国家领导人在工作和生活中都享受哪些待遇。官方曾经在1979年出台过《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高级干部生活待遇的若干规定》,从住房、交通工具等方面对高级干部的生活待遇做出了具体规定。

  新规定不包括“党和国家领导人”

  但据了解,这一规定并不包括“党和国家领导人”。长期以来,各级领导干部在住房、配车和福利等方面享受远超普通干部的优厚待遇是一个公开的秘密。

  中国最高领导人邓小平1980年代就曾经说:“我们的高级干部现在并不是工资太高,而是其他方面的待遇太宽了。这样就要脱离群众,脱离干部,甚至腐蚀自己的子女和家庭,把风气带坏了,官僚主义也无法克服。”

  中纪委前天在其官网发表题为《全会解读:规范并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工作生活保障制度》的文章,强调当务之急是要抓紧制定出台领导干部办公用房、住房、配车、秘书配备、警卫、公务接待、福利、休假等工作生活待遇标准,以确定相应级别的领导干部能够享受哪些待遇以及何种程度的待遇,切实做到有章可循、有规可依。

  同时,对领导干部离职退休后,哪些待遇可以继续享受,哪些待遇不应当继续保留,也要进行明确规范。

  文章要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制定监督检查办法和纪律处分规定,严肃查处领导干部在工作生活待遇方面的违规违纪行为,充分发挥舆论监督和社会监督的作用,形成各方面监督的合力,让违反规定和超标准享受待遇者受到惩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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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责任编辑:辛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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