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领导干部超配住房用车一律清退
昨天,中纪委监察部官方网站推出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解读系列之规范并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工作生活保障制度。其中指出将适时开展对领导干部住房、办公用房、公务用车的专项清理工作,对违规多占超配的一律清退。
京华时报记者张然
通过统筹制定领导干部工作生活待遇标准,切实解决违反规定和超标准享受待遇的各种问题,是公共权力公开透明的重要一环。——竹立家
>>专项治理 消除消费过高待遇过多
解读指出,近年来一些地方和部门的领导干部在工作生活待遇上追求奢靡、享受特权,造成不良的社会影响,干部群众对此反映强烈。
因此《决定》明确提出要“规范并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工作生活保障制度”,具有极强的针对性。解读指出,新形势下首先要着力消除领导干部特权思想和作风。树立人人平等的社会价值观。通过开展专项治理,逐步消除领导干部职务消费过高、享受待遇过多过高、利用职权为亲属或身边人员谋利、凌驾于法律制度和组织之上等特权作风。
要适时开展对领导干部住房、办公用房、公务用车的专项清理工作,对违规多占超配的,一律清退。此外,还要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制定监督检查办法和纪律处分规定,严肃查处领导干部在工作生活待遇方面的违规违纪行为,执好纪、问好责、把好关。要充分发挥舆论监督和社会监督的作用,形成各方面监督的合力,让违反规定和超标准享受待遇者受到惩处。
>>当务之急 制定标准做到有规可依
解读称,下一步将统筹制定领导干部工作生活待遇标准,包括离职退休后待遇标准,并指出规范领导干部工作生活保障制度,当务之急是要按照中央的要求,抓紧制定出台领导干部办公用房、住房、配车、秘书配备、警卫、公务接待、福利、休假等工作生活待遇标准,以确定相应级别的领导干部能够享受哪些待遇以及何种程度的待遇,切实做到有章可循、有规可依。
要根据有关待遇的项目和标准,分类进行综合权衡。对那些与职级密切相关的特殊待遇(如配备专车、专职秘书、警卫等)应继续严格限定领导干部范围;对那些与工作生活保障密切相关的待遇(如住房、办公用房、公务接待等)可以随社会经济发展有所提高,但对提高幅度应有严格限制。同时,对领导干部离职退休后,哪些待遇可以继续享受,哪些待遇不应当继续保留,也要进行明确规范。
>>出路探索 住房改革实行官邸制度
官邸制是国际上通用的高级官员住房制度。在借鉴国外经验基础上,结合我国的国情,探索实行官邸制是领导干部住房改革的一项具体举措。官邸制的主要含义是,为高级干部配置官邸,其配偶及子女可以在高级干部任职期间一起居住;一旦该高级干部离开岗位,该高级干部和配偶子女均应及时腾退,由下一任高级干部居住。
与官邸制相配套的还有异地任(挂)职领导干部“周转房制度”,即为从异地交流任职且本地无住房的领导干部配置公有的、不得由个人买卖的周转房,领导干部所住的周转房离任时必须及时清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