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自地方政府的阻力
国内的土地确权始于2010年。当年,中共中央、国务院下发《关于加大统筹城乡发展力度进一步夯实农业农村发展基础的若干意见》,提出“加快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宅基地使用权、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等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工作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力争用3年时间把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证确认到每个具有所有权的农民集体经济组织”。
“短期来看,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可有效解决农村集体土地权属纠纷,在城镇化、工业化和农业现代化进程中切实维护农民权益。长期来看,有助于依法确认和保障农民的土地物权,形成产权清晰、权能明确、权益保障、流转顺畅、分配合理的农村集体土地产权制度,是建设城乡统一的土地市场的前提。”国土资源部地籍管理司司长朱留华曾对媒体如是表示。
2011年5月9日,国土资源部、财政部、农业部联合下发《关于加快推进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的通知》:农村集体土地登记发证与集体建设用地流转、城乡建设用地增减、农用地流转、土地征收等各项重点工作挂钩。
规定“办理土地征收手续时,必须完成被征地农民集体经济组织的集体土地所有权证书;在征地拆迁时,依据集体土地所有权证和集体土地使用证进行补偿……凡是到2012年底未按时完成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登记发证工作的,农转用、土地征收审批暂停,农村土地整治项目不予立项。”
2012年3月,时任国务院总理的温家宝在政府工作报告中亦强调,认真搞好农村土地确权登记颁证,是2012年的主要任务之一。
“地方进度比较慢,担心确权以后,农民维权意识提高,征地拆迁工作阻力增大。”国土资源部一位人士告诉时代周报记者,“有些省份确权工作做了,但是证书都放到乡镇一级,不敢往下发。”
针对工作中的阻力,2012年4月,国土资源部下发《关于严格落实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发证工作全覆盖的通知》:“自本通知下发之日起……对目前有关工作受到影响停滞下来的,要迅速恢复工作,把工作进度赶上来;对于工作受到有关方面干扰和阻挠,确实无法完成年底覆盖农村集体各类土地的所有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的,要分清责任,按照‘谁阻挠、谁负责’的原则处理。各地要将本通知精神向本级人民政府汇报,遇到重大问题要及时向全国加快推进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领导小组报告。”
据国土资源部发布的数据,至2013年5月底,全国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登记发证率为97%,其中有24个省份的发证率在95%以上。
而宅基地使用权和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登记发证工作也在进行中。在国土资源部重点调研的四川省,2012年9月底,全省近70%已全部完成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登记29.14万宗,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11.72万宗,宅基地使用权1560.24万宗。山东省则要求到2013年底全面完成农村宅基地使用权和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的确权登记发证工作。
河南省国土资源厅一位人士告诉时代周报记者,河南计划三年内完成上述两项使用权的确权登记发证工作,预计完成时间是2015年底。
郑州市政府的《郑州市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实施方案》规定,“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发证工作是2012年7月至2012年12月31日;宅基地使用权和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权确权登记发证工作:2012年7月至2014年6月30日。各县市区要统筹做好时间安排,倒排工期,集体土地所有权和宅基地使用权、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确权登记发证工作应交叉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