彼时,徐利平律师比较悲观,认为短时间内难以废止劳教制度,因此提出一套妥协的过渡方案,即先推翻《公安机关办理劳动教养案件规定》中的相关条款,坐实劳教委的权力,使由民政、公安和劳动部门负责人组成的劳教委能真正运行自己的权力,同时保障当事人的聆讯听证权。
但实际上,最后政府执行了另一种过渡措施,即停止使用。
今年1月7日召开的全国政法工作会议上,中央政法委书记孟建柱宣布,中央已研究,报请全国人大常委会批准后,今年停止使用劳教制度。
在中央表态后,各个省份陆续停止使用劳教制度。
徐利平说,今年打击谣言的集中行动,放在从前,很多人就不是被拘留了,“肯定都是直接劳教”。
劳教废止后的立法
徐利平认为,去、今两年这一轮批判劳教制度的高潮,缘起于重庆在薄熙来落马后,大量劳教案浮出了水面。
2012年4月,中央决定由中纪委对薄熙来立案调查。次月,因在网络上讽刺薄熙来、王立军被劳教的方洪起诉重庆市劳教委,6月法院判决重庆市劳教委对其劳动教养的决定违法,7月,方洪向重庆市劳教委提出国家赔偿申请。
徐利平说,方洪案“开了一个非常好的头”,接着涌现出一系列案件。如任建宇案、彭洪案、谢苏明案等。
徐利平说,一系列个案涌现,加上媒体长时间聚焦,让劳教制度再次成为众矢之的。
此外,因为2012、2013年是中央换届的大年,“新旧交替,容易关注一些改革”。无数人把这个时段,与孙志刚之死促成了收容遣送制度的废除的2003年对应起来,“大家有了2003年一样的渴望”。
人们没有失望,在2013年的年末,中央最终决定将劳教制度送入历史。
徐利平说,虽然劳教制度被废止,但现在从法律意义上还没有废除,因为还需要在全国人大走一系列程序。
对于劳教制度废止后的问题,《决定》的提法是“完善对违法犯罪行为的惩治和矫正法律,健全社区矫正制度”。这应该就是人们此前热议的替代法律——《违法行为教育矫治法》。
徐利平说,新法律矫治对象的范围,未来在立法时肯定会有一番博弈,还需要重点关注。
此外,配套法律也需要进行一系列调整。两位律师在《劳教废改,何去何从?》一文中曾有过分析,如在诉讼程序制度方面,需要人大及常委会制定新法律;在执行中,具体由法院哪个庭室来处理,也涉及到《人民法院组织法》的修改调整,“工作量不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