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导股份制改革
这里,有必要专门提一下体改委在股份制改革推动上的力量。上世纪80年代中期,体改委主张搞股份制,这是根据世界银行北京办事处1984年的一份工作报告受到的启发,报告对1983年中国国有企业改革作了一个分析,说最好是借鉴股份制,搞好了也不违背公有制原则。
1992年5月,体改委等五部委下发了《股份制企业试点办法》、《股份有限公司规范意见》、《有限责任公司规范意见》,股份制和证券市场总算有了个正式的说法。
1992年10月,中国证监会成立,体改委副主任刘鸿儒出任证监会首任主席,体改委宏观司司长傅丰祥出任副主席,体改委宏观司副司长李青原出任证监会国际司司长。
同年,国家体改委被赋予中央企业上市资格的部分审批权,由生产体制司具体承担。地方体改委也同时获得了对地方国有企业上市的部分审批权,这种行政审批权为体改(办)20多年的历史中所仅见。
1993年底的时候,当年11月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问题的若干决定》提出,国有企业改革的目标是建立现代企业制度。那么什么是现代企业制度呢?《决定》给出了十六字定义:产权清晰、责权明确、政企分开、管理科学。
中国政法大学资本研究中心主任刘纪鹏在回忆体改委的文章中写到,那时体改委的工作是光荣而艰巨的,也是很多有抱负的青年人所向往的地方。他夫人作为马洪同志的第一个女博士,毕业后选择职业时,首选国家体改委。找到当时的孙树义司长,他提了三个条件:第一,女同志到体改委工作三年之内不能要小孩。第二,三年之内不能出国留学。第三,不能提住房问题。如此苛刻的条件,竟被一口答应并恪守始终。而刘纪鹏自己当时曾在国家体改委下属的“联办”工作。
他写道:记得九二年的一天,联办副总干事王波明请我吃饭。第一个话题就是“你结婚几年了?”,当听到我“八年了”的回答后,他竟然说,你居然八年还没离婚?(当时的联办由于正在筹组中国的证券市场建设,工作非常辛苦。不仅每天工作到凌晨三四点钟是家常便饭,而且出差任务繁重。我夫人在九二年给我记了一笔帐,那一年我出差的天数是186天)。我的回答是,“因为我夫人在体改委管股份制,比我还忙” 。
体改委浮沉
1990年,陈锦华上任,首先协调恢复体改委的工作,到1990年年底清查结束,干部稳定下来,跟各个部委的关系理顺,尤其是跟当时对体改委意见较大的单位也沟通好了。
1990年10月,陈锦华组织编写了一个《外国关于计划与市问题的争论和实践以及对中国的计划与市场关系的评论》的内部材料,通过机要渠道,给时任中共中央总书记江泽民和国务院总理李鹏各寄了2份。
其中的《计划与市场在世界范围内争论的历史背景和当代实践》,是江春泽起草的,几条原则:第一,从正面提供观点和信息,不批评、不指责任何人;第二,用事实说话,观点隐含在事实中;第三,所有的事实、引语都要有可靠的出处,保证内容准确;第四,要有明确的现实针对性,尽量让决策者看出材料中隐含的结论:“计划和市场只是资源配置方式的学术争论,不是社会基本制度或意识形态的分界线。”
1998年3月10日,国家体改委改为高层议事机构,设立国务院经济体制改革办公室,作为国家体改委的办事机构。刘仲藜任党组书记、主任。3月27日,一位领导在体改办成立大会上讲话,体改委存在“一些方向性的缺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