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革难点 纪检组和党组关系没理顺
曾任中纪委研究室办公室主任、中国纪检监察学院副院长等职的李永忠,拥有34年纪检监察工作经历。他提出,纪检监察派驻机构是否能有效发挥监督作用,取决于是否实现了“异体监督”,即“监督者与被监督者是分立的,没有隶属关系,所以能够发现问题,并敢于反映问题”。
他表示,2004年以后,纪检监察派驻机构虽然实现了由上一级纪委统一管理、直接领导,但是纪检组长仍是同级党组成员,归同级党组领导。加上派驻机构的福利、待遇、工资乃至人事安排,都由同级党组负责,所以纪检派驻机构仅是“半同体、半异体”监督。
《中国纪检监察派驻制度研究》一文也提出,2004年的“统一管理,直接领导”改革,留下了一个“尾巴”,“派驻机构干部的工资关系、党(团)组织关系、生活福利和社会保障等问题,仍然由驻在部门负责管理,不可避免地会受到驻在部门的较大影响”。导致派驻机构“往往难以主动开展专项检查,而仅靠参加一些会议往往难以获得实际情况”。
该文强调说,问卷调查结果表明,“派驻机构在监督方面投入时间和精力最多,但实际效果差。究其原因,是纪检组和党组之间的关系没有理顺。纪检组长作为党组成员当然有利于纪检组长参与集体决策,拥有投票权而不仅仅是列席会议,但是其是否要服从党组的决定是个矛盾。在原卫生部参加中纪委监察部派驻机构统一管理试点的时候,时任卫生部部长张文康就提出一个问题,‘纪检组组长是党组成员,是否要执行党组决定?’”
一些专家学者援引近年来国家部委高官的腐败案件,如国家统计局原局长邱晓华案、原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局长郑筱萸案、发改委原副主任刘铁男案、原铁道部部长刘志军案等,提出“半同体、半异体”监督局面,削弱了纪检监察派驻机构的作用。据媒体报道,郑筱萸案发生后,中纪委一位官员在一次内部会议上“发火”,“在这些腐败面前,我们的纪检人员到哪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