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纪检监察派驻机构改革9年 仍未走出同体监督困局

昨日,中纪委监察部网站公布了中纪委派驻机构及与其合署办公的内设机构纪检组组长(纪委书记)名单,共计51人。昨日中纪委共公布了51个派驻机构及与其合署办公的内设机构纪检组组长(纪委书记)名单,共计51人,其中中央部门50个,央企(国家电网公司)1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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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截至今年,纪检监察派驻机构的“统一管理,直接领导”改革,已推进了9年,但专家学者们认为,历经求变,纪检监察派驻机构仍未走出“同体监督”困局。上月12日,中纪委监察部官网发布了《中国纪检监察派驻制度研究》一文。文中称,2011年9月,对部分中央国家机关派驻纪检监察机构的基本现状和履行职能情况,进行了问卷调查。调查结果表明,“统一管理,直接领导”改革以来,监督是派驻机构最主要的职能,但派驻机构在监督方面投入的时间和精力最多,可实际效果差。

  为何如此?该文将原因归结为,“首先是纪检组和党组之间的关系没有理顺。纪检组长作为党组成员当然有利于纪检组长参与集体决策,拥有投票权而不仅仅是列席会议,但是其是否要服从党组的决定是个矛盾”。

  管理模式 从“双重领导”到“直接领导”

  纪检监察派驻机构的制度安排,最早可以追溯到1962年9月的八届十中全会,这次会议做出了《关于加强党的监察机关的决定》,规定了中央监察委员会可以派出监察组常驻国务院各部门,由中央监察委员会直接领导,各地在必要时也可照此办理。

  1978年中纪委恢复重建后,纪检监察派驻机构一直采用“双重管理”模式,以国家部委和央企的纪检组为例,即受中纪委、监察部的领导,也受驻在部门党组(党委)的领导。

  《中国纪检监察派驻制度研究》指出,上述“双重领导”格局,“由于上级纪委的领导力度往往没有驻在部门党组的领导力度大,在不少部门实际变成了以驻在部门党组领导为主的局面”。

  为此,2004年,纪检监察派驻机构启动了“统一管理,直接领导”改革,即由原来的“双重领导”,改为中纪委、监察部直接领导。驻纪检组组长一般不从驻在部门产生,而是由中纪委、中组部提名,由中纪委呈报中央任免;其履职情况也由中纪委、中组部考核。

  从2004年至今,“统一管理,直接领导”改革正从国家部委,向县市延伸。

  • 责任编辑:单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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