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个重点改革领域(节选)
管理体制
建立廉洁年金制度
采取得力措施,大幅度实质性减少行政审批。对仍需审批的项目,规定审批时限,到期不批复视为同意。
完善公职人员薪酬体系。建立廉洁年金制度,公职人员未犯重大错误或未发现腐败行为的退休后方可领取。
真正落实依法行政,选取“民告官”典型判例,进行适当宣传。
基础产业
再次重组电信企业
政府有关部门不再直接规定成品油价格,改为在石油价格出现较大幅度波动时采取临时性干预措施。将石油天然气管网业务从上中下游一体化经营的油气企业中分离出来。
再次重组电信企业,形成多家竞争实力相当的电信运营商。
土地制度
补缴土地出让收入解决“小产权房”
在现有土地权属基础上,赋予农民集体土地处置权、抵押权和转让权。
对已经形成的“小产权房”,按照不同情况补缴一定数量的土地出让收入,妥善解决这一历史遗留问题。
金融体系
设立存款保险制度
降低金融行业准入门槛,形成多元化竞争性的金融体系。
设立存款保险制度,建立金融机构破产退出机制。
十年内使人民币成为主要的国际结算和投资计价货币,在局部市场成为国际储备货币。
财税体制
实行“国民基础社保包”
实施“国民基础社会保障包”制度。起步阶段该保障包的内容可包括:用名义账户制统一各类人群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实行全国统筹;医保参保补贴实现“费随人走”,人口跨行政区流动时补贴由上级政府承担。
国资管理
编制国家资产负债表
国资委日常工作对国务院负责,定期向全国人大报告工作并接受质询和监督。从中长期看,应形成包括国有资本和财政资金在内的统一的国家资产负债表,财政盈余可充实国有资本,国有资本也可以弥补财政赤字。
通过划拨现有国有企业股权,建立一批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基金。
创新体制
实现大学去行政化
逐步实现大学去行政化,探索建立由校董会、校长、监督机构组成的大学治理架构,让教育家办教育,落实高校办学自主权。放宽办学限制,鼓励国外一流大学来华合作或独立办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