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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旗文稿:中国土地私有化会严重损害农民利益

中国现在或者将来究竟应不应该实行土地私有化?这是一个关系如何正确把握中国农村改革和发展方向、有效解决“三农”问题、维持社会稳定和谐的重大问题,甚至涉及对中国根本经济制度和政治制度演进趋势的认知。

  3.土地私有化会提高工业化和城镇化的成本,有害于土地配置效率提高。

  土地私有化和自由买卖不仅可能导致土地向少数人手中集聚,产生土地食利阶层,还可能发生贱卖轻甩或漫天要价的现象。贱卖轻甩会造成土地资源的浪费,损害农民的利益;漫天要价会使土地所有者获得不应该得到的土地增值的全部收益,从而加大工业化和城镇化的成本,有害于从根本上解决“三农”问题。

  另外,有人将农地非农化都称之“圈地运动”,这是不恰当的说法,只有利用特权和暴力,强行剥夺或低价大量征收、圈占农民土地的行为,才是所谓“圈地运动”。必要的合理合法的、给失地农民合理补偿的、又不闲置浪费的征地,是在保护了农民利益的前提下有利于推进工业化、城镇化和经济社会发展的行为。

  4.土地私有化可能导致城市贫民窟化。

  土地出卖以后,农民在农村无立足之地,再加上土地集中、机械化耕种,农业规模化集约化经营只需要很少的劳动力,大量失地农民只能到城镇谋生。但是这种迁移不是经济发展带来的水到渠成的城镇化,只能在城市形成大面积的贫民窟,成为所谓“城市贫民窟化”,一方面农村凋敝,小农破产,另一方面失地农民大批涌进城市而难以就业。

  5.解决“三农”问题的出路不是土地私有化。

  “三农”问题的根源不在土地公有制。农业分散、小规模经营,土地抛荒、难以合理流转,土地征用和补偿不合理、部分“三无”农民出现,各种涉农腐败、农民利益受损害等现象产生的原因不是土地没有私有化,这些问题存在的主要原因是土地使用、流转、征用、补偿的制度有缺陷,经营管理有问题,户籍制度、就业制度改革的任务还没有完成,城乡统一的社会保障制度还没有建立,最根本的是工业化和城镇化还没有实现,能够转移的农村剩余劳动力还有相当部分没有转移,农业也还没有实现现代化、社会主义新农村还在建设之中。这些问题及其原因并不是土地公有制的必然,也不是不可克服的。因此,中国“三农”问题的根本出路不是土地私有化,“三农”问题不是土地私有化而能一“化”了之的。

  我认为,解决“三农”问题的基本途径应该是“三化一新加反哺”,即推进工业化、城镇化、农业现代化(即农业的产业化、机械化、信息化、特色化、绿色化、优质化、多业化、高效化)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实行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在制度上,主要是坚持和完善农村集体所有制及其经营方式,改进和完善家庭承包经营制,建立和健全农地合理流转、占用、补偿制度,进一步改革户籍制度和劳动就业工资制度,尽快建立城乡统一的社会保障制度。

  • 责任编辑:宋代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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