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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永州数十名干部兼职企业高管引起中组部重视

  有令不行当休矣

  禁止干部在企业中兼职领取津贴,是国家法律和中国共产党党纪的明文规定。

  比如,中纪委、中组部“中组发(2004)2号”文规定,“凡在企业兼职的党政领导干部,要免去或本人主动辞去其在企业的职务;凡企业负责人兼任党政领导职务,要免去其党政领导职务。”“今后,各级党委、政府及其有关部门不得再审批党政领导干部到企业兼职。凡违反规定继续审批的,审批无效,并要追究主要领导及有关负责人的责任。”

  同时,《公务员法》规定:“公务员因工作需要在机关外兼职,应当经有关机关批准,并不得领取兼职报酬。”《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规定,不准“违反规定在经济实体、社会团体等单位中兼职或者兼职取酬”。

  这些法律、党纪,都是为了贯彻一个基本的执政方略:政企分开。政企分开是在改革开放之初就提出的大政方针,1993年,中国共产党十四届三中全会明确,“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就是要使市场在国家宏观调控下对资源配置起基础性作用。要进一步转换国有企业经营机制,建立适应市场经济要求,产权清晰、权责明确、政企分开、管理科学的现代企业制度。”

  而一些地方对党纪国法的执行屡有不善之处。工商资料显示,湖南涔天河工程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于2011年注册成立,注册资金2亿元。公司公开资料说,随着项目资本金逐年到位,注册资本将达40亿元以上,资产100亿元以上,成为永州市特大型水利水电投资企业。

  这样一个全新的、得到中央资金支持的企业,仍然出现了数十名干部违规任职且领取津贴等情况。同时,该工程还存在其他乱象,根源之一即是未能执行“政企分开”这一中央大政方针。

  2013年8月底,《中共中央关于废止和宣布失效一批党内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决定》发布:1978年以来制定的党内法规和规范性文件,有300件被废止和宣布失效,467件继续有效,其中42件将作出修改。

  这是中国共产党历史上是第一次对党内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进行集中清理,是党的制度建设的一项基础工程。其目的之一,就是加大党内法规执法力度,有法必依。

  新华社的通稿中说:“对继续有效的党内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要进一步加大贯彻落实力度,完善制度实施后评估机制、督查机制、问责机制,加强对制度执行的监督检查,严肃查处违规行为,坚决纠正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现象,切实维护党内法规制度的严肃性和权威性,确保各项制度规定成为必须遵守的刚性约束。”

  • 责任编辑:辛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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