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公网

大公资讯 > 中国时政 > 中国聚焦 > 正文

热闻

  • 图片

中共党员私生活的政治禁忌:不准看黄片 买春将被开

  党员不能看黄片

  中共的纪律对党员干部的生活作风有比常人更高的要求—理论上讲,党员干部是不能看黄片的。或者说,他们被禁止从事“色情活动”。“《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问答”中给色情活动下了定义:“表现、反映男女情欲的以追求性刺激、性快感为目的,满足性心理或生理需要的活动”。“问答”还举例说,主要指的就是“色情异性按摩”、“色情陪侍”。如果党员干部参与了这样的行为,将可能面临处分。

  2007年,湖南省纪委原副书记杜湘成,在北京出差时“与一外国女子进行色情活动”,被开除党籍,“买春”是这位纪委副书记落马的唯一原因。历任湖南省委书记和全国扫黄工作小组组长的王茂林对此的评价是:“共产党员嫖娼要开除党籍,作为纪委领导干部嫖娼,影响非常坏!”所以说,中共的党纪坚决维护一夫一妻制的“社会主义道德”标准,组织的成员要保证家庭的完整和忠诚。与配偶之外的其他异性“发生”或“长期保持”不正当性关系,都是不行的。

  比如,中共党纪直接禁止了党员干部出轨。出轨并不算违法,《公务员法》和《公务员处分条例》并没有规定。党纪称出轨为“通奸”,只要结了婚的党员与婚外异性发生性关系,都算是“通奸”。这个词最近一次出现在纪委的通报中,是无锡市前市委书记毛小平被提及与“与两名女性‘通奸’”。通奸如果造成了“不良影响”,最低的处分是警告,如果情节非常严重,就有可能被开除党籍。

  比出轨更严重的是包养情人。“《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问答”中还对包养情妇(夫)做了具体解释:包养者是党员,在一定时期内,包养者要为异性提供“钱财、住所等生活来源”,而且要与对方保持“经常的、较稳定的不正当两性关系”。满足这个条件的就算是包养情人,可以被开除党籍了,对,不需要“造成不良影响”之类的前提。《公务员处分条例》也将包养情人视为非常恶劣的行为,可以直接撤职或开除。

  前段时间网上热传的“国家档案局副司长包养央视女主播”事件中,国家档案局证实,范悦未与妻子离婚便与情人纪英男同居。因“违反了公务员基本道德和社会公德”,范于6月被免去副司长职务。

  婚姻变化要向组织汇报

  除了前面这些限制之外,最重要的一点是,官员的个人和家庭生活情况都要及时向组织更新。

  南京市2005年就提出了一个规定,要求干部婚姻变化情况要向组织报告,并清楚地汇报婚变的基本理由和基本情况。这个规定对于婚外情有额外的重视—如果婚姻变化是干部个人因包“小蜜”等情况引起的,组织上将视情况干预。

  类似规矩现在在全国普遍施行。2010年中央办公厅和国务院办公厅一起发布了《关于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规定》。县处级副职以上的官员不仅要报告自己的“婚变”情况,而且,如果子女和外国人、港澳台人士结婚,也得向组织知会一声。

  而如果配偶或子女到国外定居,也就是网络语言中所描述的“裸官”,官员也需要向组织汇报这些亲属移居国外的情况—这说明“裸官”没有被绝对禁止,但据《南方周末》报道,这种情况会使得上级更谨慎地考虑对他的任用,他的升迁也会受到影响。

  前面的这些情况每年集中汇报一次,时间是1月31日。不过,如果是婚变或子女移居国外,30天内就需要报告。

  • 责任编辑:赵毅波

人参与 条评论

标签:

微博关注:

大公网

  • 打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