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2.4%认为干部常态管理
应注重“履行岗位职责情况”
干部考核和评价是一个问题的两个方面。课题组研究认为,“考核监督干部,无论是选任制干部还是委任制干部,都应该实行谁授权向谁述职并接受其考核监督的原则”。调查表明,84.6%的受访县级主要领导赞同这个观点,7.1%的表示“无所谓”,有8%的表示“反对”,0.2%的表示“坚决反对”。
在此基础上,考核的具体内容就是技术问题了。就此,课题组设计了两个题目,第一个是“当前干部考核评价中特别需要注意哪些?”74%的受访者首选“加强对‘德’的考核,把‘德’的标准具体化”;70.1%的选择“突出科学发展政绩”;50.5%的选择“加强考核结果运用”。
有的还补充了干部考核评价需要注意的其它问题,如重分类,依照岗位职责进行考核;重条件,考核干部在什么条件下干成了什么事;重长远,特别关注隐形政绩以及考核结果的真实性问题等。
第二个题目是:“考核评价一个干部应注重哪些方式?”82.4%的受访者认为应注重从“履行岗位职责的情况”对干部进行常态管理,并从“在关键时刻的表现”、“完成急难险重任务的情况”、“工作实绩”和“社会评价”四个维度展开考察。
结合前期实地调研,课题组就深化干部管理的具体方式进行了问卷调查。“您觉得党政干部管理是否可以借鉴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办法?”75.6%的受访县级主要领导认为值得借鉴,19.1%的认为不能借鉴,5.3%的未置可否。
“您觉得是否可以借鉴事业单位竞聘上岗及其管理办法?”72.8%的受访县级主要领导认为值得借鉴,20.7%的认为不能借鉴,6.5%的未置可否。
“干部也是劳动者,应该按《劳动法》进行管理。对此,您的意见如何?”73.2%的受访县级主要领导支持这种说法,18%的持反对态度,8.8%的未置可否
“您赞成委任制干部向组织报告廉政情况的制度吗?”96.7%的受访县级主要领导赞同“报告家庭房产”,97.2%的赞同“报告收入来源”,97.4%的赞同“报告婚姻状况”,99.8%的赞同“报告其他方面廉政情况”
“您赞成选任制干部向社会公开家庭房产、收入来源、婚姻状况和其他方面廉政情况吗?”受访县级主要领导对四项内容的认同度分别为85.1%、87.8%、87.3%和93.5%。
党政干部科学管理最重要的方面就是分类管理,尤其是队伍极其庞大的时候,分类分层管理是大势所趋。在当前社会普遍要求党政干部“公示财产”的形势下,更应按干部职位分类和管理属性来回应社会要求。而解决这一问题,又必须回到干部分类选拔的环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