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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查显示基层干部选拔初始提名权集中在少数人手中

在干部选拔任用的各个环节中,“初始提名”直接关系到候选干部中哪些人可以入围。调查结果显示:在受访的县级主要领导中,选择“推动工作”的占86.4%,选择“广纳贤才”的占63%,选择“尊重民意”的占56.3%。

  初始提名权

  集中在少数人手中

  目前,各地启动干部选拔任用的调整动议五花八门,很不规范。“在贵县干部选拔任用中,干部调整动议通常是由哪些主体提出来的?”调查结果显示,37.2%的受访者认为通常是“县委书记”,27.8%的认为是“本级组织部门”,18.3%的认为是由县委书记、县长、县委副书记、纪委书记、组织部长组成的“五人小组”。另有部分受访者认为,提出干部调整动议的还有分管党委副书记和副县长、县级主要领导、县委常委会等。

  “‘干部调整动议’至关重要,应该把它作为一个关键环节独立出来加以规范。”调查结果显示,82.2%的受访县委书记和县长赞同这个观点。

  在干部选拔任用的各个环节中,“初始提名”直接关系到候选干部中哪些人可以入围。“在贵县干部选拔任用的实际操作中,哪些主体实际上行使了初始提名权?”调查结果显示:行使“干部初始提名权”排在前几位的分别是:“县委书记”(占62.4%)、“本级组织部门”(占60.6%)、“拟调整干部所在单位(部门、乡镇)主要领导人”(占56.1%)、“五人小组”(占53.6%)。

  由此可见,我国基层干部选拔任用中的初始提名权,还在较大程度上集中在少数人手里。权力如何关进笼子里?课题组根据前期研究设计了4个题目。

  第一,“有人认为,增加党内权力结构的民主含量,有两条主要出路:一是党代表大会常任制。二是全委会制度改革。”调查结果显示,87.7%的受访县级主要领导赞同“进行全委会制度改革,发挥全委会在选拔任用干部中的决策作用”,83.4%的受访县级主要领导赞同“实行党代表大会常任制”。

  第二,“干部的选拔任用是组织部的主要职能,地方党委应充分赋权给组织部,并设定对称的责任。”82.6%的受访县级主要领导赞同这个建议。

  第三,“干部提名权、考察(监督)权、任命权应分离,以形成选人用人权力的制约协调机制。”73.6%的受访县级主要领导赞同。

  第四,“某县委书记大刀阔斧地自我限制权力,阻止‘跑官要官’等现象,被指挑衅官场潜规则。您会效仿他的做法吗?”调查结果显示,58.2%的县级主要领导选择“会”,27.8%的称“不知道”,还有14%的明确表示“不会”。

  由此可见,虽然建立权力制约机制已成为共识,但如何使权力进入笼子,难度还很大,需要结合权力来源的深入研究,来建立权力制约的有效机制。

  • 责任编辑:宋代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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