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诉书:田学仁接受时任长春市公安局经侦大队缉私队队长徐为民请托,为其先后提拔为长春市公安局经侦大队副大队长、经侦支队支队长等事宜提供了帮助;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为徐为民提拔为长春市公安局经侦大队政委提供了帮助。为此,先后5次共收受徐为民给予的人民币30万元、美元5万元,共计折合人民币71.4605万元。
【查证】
长春市公安局刑侦大队工作人员拒绝透露徐为民的情况。但根据媒体报道,徐为民本人曾在2010年牵涉当地一起涉黑案件。
●起诉书:田学仁接受时任吉林银行某分行行长姚兴旺请托,为其提拔为吉林银行行长助理提供帮助,收受姚兴旺给予的人民币共计19万元。
【查证】
吉林银行网站消息,目前,姚兴旺仍为该行行长助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