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行贿药商接受调查
司法文书显示,“田学仁案”中,检方对其具体涉案事实提出了十项指控。其中,有5项涉及五家大型企业董事长,他们分别因为企业经营、申报项目、子女入学等获得了田学仁的帮助并给予其好处费。
其中,检方指控,田学仁在2001年7月至2011年春节,曾接受时任吉林天河药业有限公司董事长常征请托,为其实际控制的公司获取银行贷款以及承揽吉林银行资产评估业务等事宜提供了帮助。田学仁先后17次共收受常征给予的人民币205万元、美元18万元,共计折合人民币353.9801万元。
公开资料显示,2013年5月,吉林天河药业有限公司更名为吉林天顺药业,现任董事长姓孙。
该公司办公室工作人员表示,因牵涉田学仁案,2008年常征就已离开天河药业,目前还在接受有关部门调查。常征的离开,引发原天河药业资金链断裂,延边当地政府进行新一轮的招商引资后才有后来的天顺药业。目前,天顺药业与常征没有任何关系。
副市长买官出任副书记
据起诉书提供的信息显示,田学仁还涉嫌为5人职务提拔提供帮助,使5人分别被提拔为长春市公安局经侦大队政委、中共和龙市委常委、副书记、延边州发展计划委员会副主任、吉林银行行长助理、延边州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长及吉林市公安局副局长等职务。为此,田学仁收受这些人员的钱款近15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