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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原副省长田学仁涉贿1919万

北京检方罗列的对田学仁的十项指控事实中,排在第一位的就是时任吉林某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郭某某。

  除了与企业“深度合作”外,田学仁还被指控帮助5人跑官,这些人在田学仁的帮助下,先后曾担任了长春市公安局经侦大队政委、延边朝鲜族自治州发展计划委员会副主任、吉林银行行长助理、延边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吉林市公安局副局长。为此,田学仁收到了100余万元。

  案件侦查卷宗达26册

  相关文书显示,由于田学仁涉案时间跨度长达16年,案件进入审查起诉阶段后,曾经退回补充侦查一次。后又因案情重大、复杂,延长审查起诉期限两次,最后形成了侦查卷宗26册。三名公诉人团队中,由一分检一位副检察长牵头。

  检方认为,田学仁为他人谋取不正当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情节特别严重,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但其到案后能够主动交代有关机关尚未掌握的其他犯罪事实,并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认罪态度较好,案发后赃款已全部追缴,因此依法可从轻处罚。

  目前,田学仁正羁押于秦城监狱,等待受审。

  检方指控

  2005年4月至2010年8月

  田学仁接受时任吉林某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郭某某的请托,为该公司经营提供了帮助,先后7次收受郭某某给予的美元共计178万,折合人民币1217.0862万元。

  • 责任编辑:单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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