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公网

大公资讯 > 中国时政 > 中国聚焦 > 正文

热闻

  • 图片

中共史上首次集中清理党内法规 个别同宪法不一

《中共中央关于废止和宣布失效一批党内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决定》日前发布。2003年出台的《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有些规定比较原则,操作性不强,约束力不够,难以满足新形势要求

  党内法规清理规划

  2012年7月至2013年9月

  ●第一阶段。清理1978年至2012年6月制定的党内法规和规范性文件。

  2013年10月至2014年12月

  ●第二阶段。清理新中国成立至1978年前制定的党内法规和规范性文件。

  今后每5年

  ●一般每5年对党内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开展一次集中清理。

  据《中国共产党党内法规制定条例》、《人民日报》、新华社

  (新京报)

  • 责任编辑:辛忠

人参与 条评论

微博关注:

大公网

  • 打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