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公网

大公资讯 > 中国时政 > 中国聚焦 > 正文

热闻

  • 图片

中共史上首次集中清理党内法规 个别同宪法不一

《中共中央关于废止和宣布失效一批党内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决定》日前发布。2003年出台的《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有些规定比较原则,操作性不强,约束力不够,难以满足新形势要求

  党内法规释疑

  1 什么是党内法规?

  党内法规是党的中央组织以及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中央各部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制定的规范党组织的工作、活动和党员行为的党内规章制度的总称。党章是最根本的党内法规,是制定其他党内法规的基础和依据。

  2 谁来制定党内法规?

  制定党内法规在中央统一领导下进行。制定的日常工作由中央书记处负责。中央办公厅承担统筹协调工作。中纪委、中央各部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负责职权范围内的党内法规制定工作,其所属负责法规工作的机构承办具体事务。

  3 党内法规分为几类?

  党章:对党的性质和宗旨、路线和纲领、指导思想和奋斗目标、组织原则和组织机构、党员义务和权利以及党的纪律等作出根本规定。

  准则:对全党政治、组织生活和全体党员行为作出基本规定。

  条例:对党的某一领域重要关系或者某一方面重要工作作出全面规定。

  规则、规定、办法、细则:对党的某一方面重要工作或者事项作出具体规定。由中纪委、中央各部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制定的党内法规。

  4 党内法规与国家法律的关系?

  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姜明安认为,两者是协调统一、良性互动的关系。党内法规必须严格遵守宪法和法律的规定、原则和精神;把党内法规中一些成熟的制度规定适时经过法定程序上升为国家法律,是立法的一个重要源头。

  法规3种处理方式

  决定废止162件占清理文件总数的21%。

  废止的主要有3种:一是文件主要内容同党章和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相抵触,或者同宪法和法律不一致;二是明显不适应现实需要;三是已被新的规定涵盖或者替代。

  138件宣布失效

  占清理文件总数18%。

  宣布失效的主要有2种:

  一是文件的调整对象已消失;

  二是文件适用期已过或者文件规定的阶段性任务已经完成,文件事实上已不再执行。

  467件继续有效

  占清理文件总数的61%。决定予以修改的文件共42件。一是不存在问题;二是内容虽存在一些问题,但不影响继续执行,废止、修改的必要性不大;三是文件内容存在一些问题,需要进行修改,但修改前继续有效。

  • 责任编辑:辛忠

人参与 条评论

微博关注:

大公网

  • 打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