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央企地方人事腐败:半文盲女运动员管文秘

权利过于集中为寻租提供了滋生的土壤,如何杜绝央企地方分公司内部用人腐败和采购、基建黑洞,是摆在有关部门面前的一道待解难题 正确的做法应该是,制定专门的《国有企业法》,从根本上改革国有企业的治理结构,妥善地解决国有企业“内部人控制”问题。

  审计职能应有更多转变

  客观、公正、有公信力,应该是审计工作的基本前提。中国的央企大都具有相当的行政级别,一些特大型央企如中国铁路总公司甚至身为正部级机构,与之平级的审计机构能否有效对其进行审计,并在审计结果公告方面做到客观、公正,也是一些公众关心的问题。

  “我认为比较迫切的一个问题是,审计的职能应该有更多的转变。”宋德亮教授告诉《法人》记者,单纯的从查处问题角度来看,审计工作是没有止境的,而且也只能是被动、滞后的。如果能从单纯的发现并披露央企财务方面存在的问题,转而更关注有关央企经营管理等方面的一些制度缺陷,发现并指出制度存在的问题,与此同时,能够在一些制度还没有出现大问题的情况下,把查漏补缺的工作提前做好,对于审计工作的效率和效果,会有很大的帮助。

  “从另外一个角度看,这样也可以减少审计工作的阻力。”宋德亮教授认为,如果把审计工作改成不是“抓老鼠”,而是“找洞”,相信被审计单位也会很配合。

  “毕竟央企的领导层往往也不希望下面出现一些内控混乱的问题。”宋德亮教授说,央企现有的审计团队,既有能力做全面审计,也有能力做短、平、快的专项审计。目前,央企的内部审计过多关注在了常规财务审计,对于经济责任、社会责任和经营绩效等方面的审计缺乏应有的关注。他建议,可以将内部审计与外部审计结合起来,共同建立一个央企内部控制的防火墙。

  制度设计的思考

  近日,国内接连出现数起针对政府机构负责人及央企领导人的实名举报事件,从原国家发改委副主任刘铁男到华润集团董事长宋林,再到7月底刚被举报的国家工商总局副局长王正其。这些举报事件无一不包含针对这些机构负责人以权谋私或重大决策失误导致国有资产损失的问题。

  而与之相对应的,国家审计署的审计结果公告内,也包括了审计出的一些涉嫌犯罪的问题被移送司法的名单。但公众对此仍有质疑,认为决策失误的后果严重,对国民经济带来的负面影响比其他问题更大,尤其对央企来说,其资产属于全体公民,在经营决策方面更应慎之又慎。

  此外,公众对于涉及重大国有资产损失的追责问题也颇有诟病,认为大多数被披露的审计问题中,关于后继追责的结果甚少披露,相关信息并不透明。

  按照规定,审计署在对央企的审计中,若发现重大问题,涉及到违法犯罪的会移交司法。但宋德亮教授认为,在移交司法之后,“这个链条”就断掉了,后面的事情就不再是审计部门关注的问题,所以公众往往能看到审计署披露的问题,却看不到后继的报道。

  “大家以为没有下文了,其实不一定没有下文,而是进入另一个系统了。”宋德亮教授表示,建议以后审计机构持续关注此类问题,将后继司法机关处理的情况及时向公众披露。

  对于如何令审计工作更有效,更完善,更加起到应有的威慑作用。宋德亮教授认为,首先应坚持不懈的推动审计监督制度;其次,在每次审计结果出来后,相关部门及企业要举一反三,针对一些共性问题,反思其背后的制度建设是否完善,以及相应的处罚力度是否存在问题。

  “要从背后的制度建设角度来完善,而不是简单的发现一起处理一起。”宋德亮教授说,一些审计问题年年发生,也是在浪费审计资源。如果注重审计结果的后续跟踪,督促被审计单位落实审计结论,审计效果会有很大改善。

  此外,宋德亮教授还认为,从近年的情况看,公众舆论过多的关注了央企的一些负面问题。对于公众及审计机构来说,应该更多的把重点放在呼吁完善制度方面,如激励制度等。

  “央企作为国有企业,有企业特有的经营战略,审计工作可以从简单的合规审计转移到对其绩效的评价等方面。”宋德亮教授以过度福利为例介绍说,因为目前的激励机制不配套,央企中的某些单位认为员工得到的报酬与做出来的成绩是不相匹配的,所以才会出现一些通过增加福利来变相增加收入的现象。

  “说到底,许多问题看似制度执行方面存在的问题,但是深入研究会发现可能是制度设计方面存在问题,还是要从制度设计的层面去解决。”宋德亮教授认为。

  • 责任编辑:唐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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