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德亮:审计问题要从制度层面完善
审计问题要从背后的制度建设角度来完善,而不是简单的发现一起处理一起
文 《法人》记者 吕斌 姜东良
在国家审计署近期发布央企2011年度财务收支审计结果之后,一些违规问题再次颠覆公众“三观”。
对央企进行财务审计,目的是让其财务工作更透明,也是监督与预防腐败的重要手段。对于一些共性问题来说,审计工作仅是个开始,更重要的是如何通过解决这些共性问题推动央企内部控制的完善。在这一过程中,外部没有强有力的监督诉求,就无法倒逼央企从管理根源上进行改革。
针对央企审计相关问题,《法人》记者专访了审计专家、上海国家会计学院审计研究所所长宋德亮教授。
从发现型控制到预防性控制
“从审计署的审计结果公告可看出,大都提及央企比较好的贯彻了国家政策,经济业务也稳定的增长。应该都属于无保留的审计意见。”宋德亮教授认为,这种状况从侧面反映了审计署作为监督机构,对国有资产的运营进行持续的监督,成果显著。审计机构的重要性不在于它发现了多大的问题,而在于它的存在可以及时发现、甚至可以预防许多严重违规事件的发生。
此外,宋德亮教授认为,央企作为“庞然大物”,财务上不出问题几乎不可能,但曝出来的问题往往背后有更深层次的制度因素。目前,针对央企的财务管理机制存在预算一通到底、管得太死的情况,在执行方面难免有失灵活,那么各个企业尤其是二三级企业或许会根据自己的情况做一些突破,此类情况在所难免。
宋德亮教授认为,央企一方面是企业,另一方面又是全民所有制企业,这就决定了针对央企的财务监督,既要符合企业的经营管理规律,如涉及经营成本、客户信息、招投标过程的相关数据时要充分考虑企业自身特点及商业规律,同时又要承担相应的社会责任。
“现在审计署的审计结果能在网站上披露,央企也定期在官网上披露一些信息,媒体也起到了一定的监督作用,应该说比以前有了很大的改善,这是要肯定的。”宋德亮教授表示,审计这项制度安排有其存在的必要性,通过近年发布的审计公告也可以看出,审计制度的存在,能够及时发现央企财务方面的相关问题。审计署的审计工作在推动央企完善法人治理结构、提高管理水平、强化风险管控、履行社会责任等方面的作用不可或缺。
宋德亮教授认为,近年来,审计署针对央企的审计工作正在发生一些变化,审计工作的范围和深度在逐步完善。已经从过去单纯的发现问题,即发现型控制,转向预防性控制,以使审计工作真正起到防患于未然的作用。这一点,从审计署公告的涉及央企的经济犯罪案件的移交情况也可以印证。
不过宋德亮教授表示,现在一些央企也存在只重视审计署披露问题的解决,而没有对其背后的体制困境进行反思的问题。“甚至一些问题在网上炒得沸沸扬扬了,央企内部才开始关注,才开始给公众一个犹抱琵琶半遮面的解释。这说明央企的透明度还是有很大的改正空间。”宋德亮教授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