必须和居民群众打成一片
第二个方面是在执法方面。
第一,提高执法人员素质。社区的维稳工作是一个系统工程,需要上下各方思想认同,形成合力。但是在新疆的一些地方相关部门思想认识有差异、职责任务不明确,存在组织部门唱独角戏的现象。
以落实“四知四清四掌握”工作机制为例,即对每个居民家庭的基本情况都掌握是基本要求。但是有的地方却简单地理解为死记硬背,还有许多社区(主要是“7·5”事件中治安秩序好的社区),社区干部没有做到深入居民家庭,没有做到熟悉门面人头,没有做到同居民群众打成一片。
据课题组深入居民访谈发现,有些社区相当一部分居民至今还不知社区书记、主任是谁。一些街道办公务员和社区干部对社区工作的复杂性、艰巨性认识不深,对服务群众、维护稳定的政策性问题把握不准;一些少数民族聚居社区的汉族干部和警务人员不懂“双语”,与少数民族居民不能直接沟通;一些地方社区工作者队伍结构不合理,等等。因此,对政府执法人员和社区干部必须加强反恐与应急方面的强化培训,提升法律意识并结合本部门的实际情况,制定切实可行的绩效评估制度,将执法人员和社区工作人员基本素质普遍提高。
第二,强化服务意识。新疆的城镇化率虽然低于全国水平,但是总体发展态势仍然很快,城镇居民大量增加,对社区服务提出了更高的要求,特别是对城镇基础设施的完善以及承载能力和服务水平等方面都提出了较高的要求。然而在现实的城镇治理过程中,由于政府部门和社区人员服务意识不够,导致很多较小的矛盾与纠纷堆积,以致激化,严重影响了干群关系,极不利于维稳工作的顺利开展。
此外在调研中我们还发现:有的地方没有下放社区权力,社区党组织掌握的服务资源有限,服务群众的责任与服务措施不匹配,不能满足居民日益增长的服务需求,社区党组织没有权威性,部分社区也没有形成“一站式”服务,服务群众处于被动状态,等等。
第三,提升矛盾化解能力。课题组入户维吾尔族居民家中调研,居民指出:“街上不同民族的青年闲逛,巡逻的警察只检查维吾尔族青年的身份证,不检查其他民族。这些事不止一个,看到此类情况很容易产生民族情绪。”所以在民族地区执法人员一定要注意工作方法。
同时要把提高在民族地区工作的执法人员与社区干部“双语”水平作为重要任务,采取脱产学、实践学、结对学、自学等多种形式,制定切实可行的培训提高计划,认真组织实施和监督,坚持不懈推进,使少数民族地区的社区工作者“双语”能力和社会管理能力有较大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