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此,所有候选人都必须是由政党提名,而任何党都不会提名那些不属于自己、不接受党的理念、与党离心离德的人参加竞选,这是显而易见的道理。于是,除了因“领先者获胜”而使选举在运作中背离“少数服从多数”外,由于政党政治的原因,“多数”就更加要服从“少数”,因为推举候选人的党的地方组织,只是很少一些人组成。选民没有选择的自主性,只能被动接受,在不同政党推出的候选人当中挑出一个,或者根本不投票。在20世纪,主要政党之间在社会基础和理论纲领上差距一般都很小,投票只是从不同的政党那里选一个比较顺眼的礼包而已。
四、政府运作
一个党在大选中取得“多数”,组织政府,党的领袖成为首相,这个党就成了执政党。政府必须得到议会(其实是下院)多数的支持才能执政,一旦丢失多数,它就要下台。所以,政党政治有一个前提,就是牢牢控制议会多数。前面已经提到,多数议员必定属于执政党,他们是在这个党的支持和帮助下获得竞选胜利的,因此必须接受它的领导,服从它的指挥,为党效劳。党对议员的控制非常严格,无论执政党还是在野党,对本党议员都有严格的纪律约束。这对执政党来说尤为重要,因为关系到本党能不能执政、能不能保住议会多数。一旦有议员不服从领导,就可能使本党丢失议会多数,并且下台。
为执行党的纪律,英国所有政党都在议会设有党团,党团设“党监”,负责执行纪律,对本党议员进行管束。“党监”(whip)这个英文词直译“鞭子”,因此“党监”就是“党鞭”。一旦出现不服从纪律、破坏纪律的情况,党就会对有关议员进行处罚,严重的会被开除党籍,这就意味着议员的政治生命可能结束了,因为离开政党就没有办法竞选。因此,凡是碰到重大问题,特别是两党分歧严重的时候,表决前各党的党监都会通报党的立场,要求本党议员按照党的指示投票。有时还会发生住院的议员被抬上担架去投票的情况。
这就出现另外一个原则性问题:从理论上说,议会民主制要求议会制定法律,政府负责执行,议会是选出来的,政府只是执行机构。可是在运作过程中这个原则又被翻转了,原因是大选产生“多数党”,这个党控制着下院多数,并且组成政府。政府可以在下院提出任何议案,并要求本党议员服从党的指令,保证议案在下院通过。而上院在20世纪已失去实权。因此只要法案在下院通过,它就成为国家的法律,政府必须执行。于是事情就变得很有趣了:法案是政府制定的,拿到议会转一个圈,变成了政府需要的法律,再由它自己去执行。在这个过程中政党是关键,所谓的政党政治就是这个意思。可是,经过这样一种复杂的运作,最后的结果变成了:不是政府服从议会,而是议会服从政府,议会民主的又一个原则被翻转了。
政府的核心人物是首相。首相既是执政党的领袖,又是政府首脑,所以大权在握,是政治运作的关键人物。20世纪中叶以后首相的地位越来越突出,英国有这么一个说法:专制时期,政府是国王的政府;光荣革命以后,政府是议会的政府;20世纪的政府成为首相大人的政府了——这就是当代英国政治的写照。
从以上分析可以看出:对西方国家的政治制度,不可只看它怎么说,更要看它怎么做,运作比字句更重要,只有了解实际的运作过程,才能有真正深刻的理解。
(作者:北京大学历史系教授,中国英国史研究会会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