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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人大代表履职新规:需对选民承诺并接受考核

王蔚邦是重庆市南岸区人大代表,5月23日,他和另外9名区人大代表每人都当众读了一份人大代表“履职承诺书”。对选民当面作了承诺,如果接下来做不好,评议时就会收到“不信任票”,这让他开始感到压力。

  将履职“坐实”

  事实上,南岸区对人大代表引入监督机制并非完全凭空想象。其中一些做法,在街镇层面,以及重庆、甚至全国一些地方已有尝试。

  “其实从去年年初开始,南坪的人大代表就已经开始向选民公开承诺了。我们的做法比区里要早”,南坪镇人大主席彭莉告诉《中国新闻周刊》,区人大一些制度之所以能够形成,首先是在下面的试点积累的实践经验。

  在胡静看来,试行履职承诺,某种程度上因为此前述职比较“务虚”。

  “代表们原来就有述职行为,可完全没有针对性。”胡静说,此前,每年人代会召开之前,区人大代表们都会向选民收集意见,同时,对上一年的工作情况进行“述职”。

  “如果不述职,光了解情况,一些选民就会产生质疑,‘你们老来收集意见,收集了这么多,到底监督政府做了多少事情、解决了多少问题?’”胡静说,但代表每年接待的选民可能完全不同,选民提出的问题也各不相同。如果只做概括性述职,代表就会只说那些监督效果好、解决效果好的事情,而对工作不到位的事项置之不理。

  “述职其实早就有了,全国都有,但是很少有人承诺。”王蔚邦说,“没有承诺的述职,我们总觉得缺了点东西。毕竟,选民也不知道去年收集了哪些意见,代表应该对哪些政府工作展开监督。”

  在胡静看来,以后代表必须对自己的承诺进行述职,不能再为惰性找借口,“你要干什么、该干什么、干得怎么样,大家都看着呢。”

  尽管已经上升为制度并出台文件,南岸区却没有对各街镇人大的“承诺、述职、评议”活动提出具体的形式要求,各街镇对各环节实施时间、具体操作方式自由掌握。

  “我们已经对人大代表的履职形成了一种直观的、量化的考核方式。最终评议时,打分项目、标准也都是一致的,这就行了。”胡静认为,最重要的不是外在形式,而是内在的约束机制。

  这样的约束机制显然已开始发挥效力,“我现在确实感觉压力比原来大了,每天都要想着还有哪些事没做。”张绍勇说,“至少,不能让别人说我开空头支票啊。”

  • 责任编辑:宋代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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