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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振耀:红会改革要以公众需求为基准

三年前王振耀的一个大举动,让很多人感到诧异。还有大型的非公募基金会建立起来了,现在有百亿的捐赠的,我觉得这是会改变整个中国的公益地图。王振耀:我觉得整个中国认识有一个误区,认为只要有人监督就会好的,任何一个人,只要监督的好就会办好事,我的回答不对。

  南都:其实现在的这些公益组织,说市民社会成员也好,民间组织也好,叫法不同,但是存在社会的误解,也来自政府各方面的误解都有。如何能改变这双重的挤压?

  王振耀:要做专业性的服务,不要坐下来就说,要建设市民社会,说一些概念上的东西。做公众形象的时候,多说具体做是什么的。别说一上来就自称是叫“草根组织”什么的,这样可能会让一些人很敏感,有所忌讳。但如果介绍说,具体是做服务于那些弱势群体等,大家可能就换以尊敬了。就可以避免双重风险了,政府也不怀疑你,民间大家都知道你了。民间组织一定要会做一些官方和公众的沟通,学会公共关系处理与公共沟通。中国的民间组织,其实是有很多专业人士一起做的,但是由于缺乏公共沟通的那种训练,往往上来就把自己引导到一个很敏感的位置。

  把机制建设和能力建设搞上去

  南都:随着中国公益界组织增多,因为现在不断的有或大或小的公益组织的问题被暴露出来,如何建立比较好、独立性的的监督,更好的规范公益组织?最近红监会的问题就广受质疑。

  王振耀:我觉得整个中国认识有一个误区,认为只要有人监督就会好的,任何一个人,只要监督的好就会办好事,我的回答不对。你看美国现代国家,他们认为体制好才会办好事,体制不仅仅是监督,体制一定有各种各样的制约,各种各样的能力建设,甚至各种各样的专业化的分工,标准体系的建立。

  在这方面,包括我们各类基金会,我认为法律标准定得太高了。要是按监督,按它现在的来说,不准超过10%行政费用,可是像今天说的运作型基金会和资助型基金会都不分,然后只强调10%,好多基金会没有办法弄,那么这个监督,按现在的这一套规定,都把他们卡死了,还不如不监督。

  现在很需要的是,一个良好的监督机制,一定是有很好的公信力的建设,能力建设,包括红会监督委员会,很多监督委员会其实只是专家咨询。如果要真正的体制性监督,应该是工业行会,内部的监事会,得有授权。我们又没有工资,都是打义工,到那就发个言,想做深度研究又不可能。

  我觉得类似红监会的,只是一个过渡形式,就是过渡性的组织,将来应该还是会分为体制性监督、社会监督,但是我认为更重要的应该是法律监督,合适的法律要尽快建立起来。比如说《慈善法》,比如说很多捐款的机制要打通,以及提高专业从业者的工资水平等。现在这个行业的就业,在北京两千来块钱,让人家都没有办法租房,那怎么行呢?我认为这些远都不是要有一个监督体制就会解决问题的。监督得再厉害,没有一个良好完善的体制建设,这些也好不了。我觉得这些制度应该改。

  社会上有两个误区,一个误区是去掉行政化什么都会好,其实应该给老百姓办更多的好事,办好事当中,跟着老百姓的节奏走,慢慢把行政化去掉,或者从政府里挖更多的钱,这是第一个误区。第二个误区是,只要监督了,什么都会好,不是的。中国几千年,还有比朱元璋监督的还厉害的?结果一样没有解决腐败,还是机制不行。所以应该把现在的机制建设和能力建设搞上去,不仅仅是透明监督。

  • 责任编辑:宋代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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