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部:将原国民党抗战老兵纳入相应社会福利保障范围
7月2日,@深圳市龙越慈善基金会发布的一条“民政部回复优抚抗战老兵建议”微博很快在网上热议。微博称,“民政部近日回复全国人大代表@王敏刚,将原国民党抗战老兵纳入相应社会福利保障范围,社会养老服务体系优先照顾原国民党抗战老兵。”微博中还附上了民政部的答复原件照片。
2013年到北京出席两会的香港人大代表王敏刚,大胆地向民政部递交了关于优抚原抗战老兵的提案。在漫长的等待中,这份提案终于有了回音。
在答复原件照片中上,红头文件中称,按照《军人抚恤优待条例》的规定,民政部门负责的优抚对象是指中国人民解放军现役军人,服现役或者退出现役的残疾军人以及复员军人、退伍军人、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现役军人家属。而居住在大陆的原国民党抗战老兵不属于优抚对象范围。尽管如此,民政部还是从履行现有职能出发,给予高度关注,并于最近下发通知,要求各级民政部门做好原国民党抗战老兵的有关工作,及时将符合城乡低保、农村五保、医疗救助、临时生活救助以及社会福利保障条件的原国民党抗战老兵纳入相应保障范围。借助社会养老服务体系,让符合条件的原国民党抗战老兵的孤寡对象优先优惠进入敬老院、福利院。
通知中明确要求,支持、鼓励、引导社会组织,通过接受社会捐助等适当形式,对原国民党抗战老兵进行专项帮扶救助;在举办纪念抗战胜利等重大活动以及元旦春节等重大节日时,建议当地党委、政府邀请原国民党抗战老兵参加,并予以慰问。
同时,民政部的回复称,民政部支持深圳市龙越慈善基金会等机构在关爱抗战老兵活动中所做的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