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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萧山案5人18年后获判无罪 审判长当庭致歉

昨天(2日),田伟冬、陈建阳、朱又平、田孝平和王建平拿到了他们期盼已久的抢劫杀人案的无罪判决书,虽然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长何鑑伟在庭审后向5人道歉,但是5人依旧表示,将继续追究当年办理抢劫杀人案的公检法工作人员的责任。

浙江对18年前错案宣判:5青年劫杀司机事实不成立

图为陈建阳(左一)和田伟东在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门口合影。赵小燕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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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图为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赵小燕摄

    昨天,田伟冬、陈建阳、朱又平、田孝平和王建平拿到了他们期盼已久的抢劫杀人案的无罪判决书,虽然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长何鑑伟在庭审后向5人道歉,但是5人依旧表示,将继续追究当年办理抢劫杀人案的公检法工作人员的责任。    

  5人杀人罪名不成立

  昨天上午,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对陈建阳等人抢劫、盗窃再审案公开宣判,认为原一、二审判决认定陈建阳、田伟冬、朱又平、田孝平在1995年3月20日抢劫并杀害出租车司机徐彩华的事实错误,认定陈建阳、田伟冬、王建平、田孝平在同年8月12日抢劫并杀害出租车司机陈金江的事实不能成立,撤销原一、二审判决对前述5人针对该两起犯罪的定罪量刑,宣告王建平、朱又平无罪;对陈建阳、田伟冬在1995年9月2日实施的盗窃行为,分别以盗窃罪改判陈建阳、田伟冬有期徒刑一年;对田孝平在1995年10月5日实施的两起抢劫行为,以抢劫罪判处其有期徒刑3年。法庭同时宣布,判决宣告送达后,5名当事人可申请国家赔偿。

  审判长当庭向5人致歉

  宣布无罪判决后,担任该再审案审判长的浙江高院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何鑑伟对陈建阳、田伟冬等5人表达了歉意。

  何鑑伟说,虽然浙江高院撤销了原判决,但17年的冤狱让5名青年的身心受到了极大伤害。“你们的案子公检法都有责任。虽然不幸中的万幸,浙江高院在二审时做了改判,但最后的刑罚还是我们做出的,我们有责任,我代表齐奇院长(浙江省高院院长)、代表高院向你们道歉。”何鑑伟还表示,相关部门应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做好赔偿,当地党委政府也有责任把陈建阳等人的生活照顾好。

  • 责任编辑:郑学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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