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一届三中全会后,在中国共产党的正确领导下,中国开始抒写改革开放的历史新篇章。对权力过分集中、机构臃肿、效率低下的官僚主义,干部人事制度,具体制度不健全、法制不完备等一系列问题进行了大刀阔斧的改革,一些体制痼疾得到不同程度的整治,一些新体制应运而生,中国的政治体制焕发出生机。中国共产党的执政方式得到完善,执政能力不断增强。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及组织建设等方面逐渐规范化,立法和监督职能进一步增强。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逐步程序化、规范化,政治协商的合作渠道和沟通形式的扩展,也带动了各民主党派自身的发展。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的健全和完善,不仅加强了对少数民族群众权利的保障,而且在新形势下推动了少数民族地区的经济社会发展。基层民主自治体系的法制化与规范化有力地保障了人民当家作主的权利。人民的民主权利得到保障,政治参与的形式不断丰富,参政议政途径不断发展。我国宪法所规定的人民享有的各种权利,包括民主选举权、监督权、知情权和参与权等都得到了越来越多的保障。这些从根本上促进了政府的改革与能力建设,促进了权力结构日趋合理,政府职能不断转变,机构设置日趋科学,工作职责更加明确,工作效率不断提高。法治在国家和社会治理中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上述成就有目共睹、不容否认,政治体制日益彰显着强大的生命力与自我完善的活力。因而一概否定我国现有的政治体制是极不科学的。
与此同时,政治体制作为一个极其复杂的结构体系,其部分子系统的不断改进虽然可以暂时适应关涉领域的发展要求,但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部分体制的改进必将受其他子系统的掣肘,其相对优势必然受到制约,这就提出了全面配套改革的要求。综观政治体制改革的过程与全局,无论是行政体制改革、干部人事制度改革,还是司法体制改革、权力监督体制改革等,都表现出了高度的相关性和彼此制约的特点,其中一项改革面临的现实挑战往往也源于其他领域改革的滞后与困难。将政治体制改革的方向定位于提升我国政治体制整体适应性,其理由也正在于此。
此外,由于不同政治体制的改革事项所面对的具体矛盾不同,必然体现为不同的个性要求。各改革事项对现实发展的效果各异,对社会稳定的关涉度有别。只有具体客观地分析具体改革事项,认识矛盾的特殊性,弄清其内含的主次缓急,抓住矛盾的主要方面,才能找到相应的方法,对症下药。
必须明确的是,某项具体政治体制改革的着眼点、侧重点与努力方向是不尽相同的,因此在筹划政治体制改革方案、规划改革进程时,切忌一概而论、一哄而起。需要对政治体制改革内容的选择具体分析,采取坚持、调整与建设相辅相成的因应措施,力戒不加分析地盲目推进。对与我国国情相符、适应时代潮流且与社会主义政治制度相适应的,并能够激发社会活力的政治体制,坚决予以巩固和维护;对已经过时、不适应中国国情,并阻碍社会发展进步,窒息社会生机的政治体制毫不犹豫地予以大刀阔斧的改革。对适应时代发展和形势需要的政治体制在实践中不断创新,对古今中外政治体制中对我有益的具体形式、方法与运行机制大胆地学习借鉴。真正发挥政治体制改革的正能量,进一步彰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制度的优越性。
(作者分别为中国社会科学院政治学研究所副所长,吉林大学行政学院博士研究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