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地、全面地分析看待我国的政治体制
如同所有的社会现象一样,政治体制也是一个历史的范畴,任何一种政治体制都有一个产生、发展的过程。然而一段时间以来,一些人或者有意无意地混淆政治制度与政治体制的概念,或明或暗地将攻击矛头引向我国的政治体制系统,甚至指向基本政治制度;或者持有意识形态的偏见将历史上和改革过程中的一切矛盾与问题都归结到政治体制改革上来;甚至提出要与改革开放前的历史作出切割的主张,全盘否定我国政治体制历史与现实的合理性。这些主张人为地割裂了政治体制这一历史概念的演进进程,而其潜在的危险性则在于借政治体制改革之名行挑战社会主义政治制度之实。
不可否认,由于诸多原因,我国的一些政治体制确实没有很好地适应社会发展的现实需要,政治体制改革也确实存在一些不尽如人意的地方。但这都并不能成为全面否定新中国成立以来所形成的政治体制的功绩,以及成为抹杀改革开放以来政治体制改革所取得的成就的理由。历史唯物主义告诉我们,评判任何事物必须放在具体的历史情景中,历史地、全面地、辩证地予以分析,对政治体制的评价也当如此。
众所周知,新中国成立之后政治体制的设计首先着眼于对人民民主专制制度作出准确表达和确实体现,同时也必须对国内与国际困难交织的背景下国家与民族生存发展的问题作出回答。全党全国人民在马克思主义思想的指导下,建立起了一整套与新中国成立之初的总体政治任务、政治形势与政治条件相适应的,以集中统一为主要特征,以有利于最快最好地完成社会主义政治制度建设任务的政治体制。对这套体制的评价,首先应当建立在客观考察其历史作用的方面。对此,邓小平指出:“我们评价一个国家的政治体制、政治结构和政策是否正确,关键看三条:第一是看国家的政局是否稳定;第二是看能否增进人民的团结,改善人民的生活;第三是看生产力能否得到持续发展。”实践证明,新中国成立后逐步形成的政治体制,在特定的历史条件下,迅速有效地巩固了新生政权的稳定,正确地处理了各方面的利益关系,维护了政局的安定团结;恢复了国民经济秩序,建立了社会主义的经济制度,保障和改善了人民的生活;在一个千疮百孔的烂摊子上初步建成了国民经济体系,社会生产力发展水平得到了显著提升。在当时的历史条件下,这一政治体制在国家的各项建设事业中显示出了巨大的优越性,不仅最大限度地减小了建立和巩固社会主义政治制度的阻力,而且积累了建立与中国国情相适应的政治体制的初步实践经验,促进了社会的全面发展,发挥了不可磨灭的历史作用。因此,割裂历史、全盘否定改革开放前政治体制的功绩是对历史不负责、不尊重的表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