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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法剖析错案成因:非法证据难大胆排除

  要让法官直接审案定案

  在与周强座谈时,南开大学教授侯欣一提出建议,从当下的一些标志性的案件入手,最高法院给予及时的回应,迅速给出最终的结果,“让大家看到法治的希望”。

  推进裁判文书上网、与媒体负责人座谈,首次邀请媒体参加宣传工作会议,围绕司法公开,最高法院动作频频。

  沈德咏认为,法院及时公布真相是消除对所谓“错案”疑虑的最好办法。他说,“许多案件是否确为错案姑且不论,但由于长期拖延,真相迟迟不公布,让法院极为被动,最终结果无论如何都难以赢得信任。”

  这番讲话不由令人想起万众瞩目的聂树斌案。最高法院没有回避这一问题。相关人士告诉南方周末记者,最高法院很关注这个案件,“最高法院和河北省高院毫无疑问正在积极推进相关工作”。至于有人担心所谓“真凶”王书金二审久拖未决,会否已被执行死刑,最高法院回应,“绝对不会,现在是法治社会。我们会依法开庭审判。”

  要真正减少冤假错案的发生,法院内部最迫切的改革到底是什么?

  部分来自实务和司法研究领域的人士均表示,对于法院,无论是审理案件,还是审判管理,都要遵循司法规律。5月29日,沈德咏再度以“坚决守住依法办案底线,始终把法律效果摆在首位”,告诫来京培训的新任中基层法院院长。

  “审判工作机制要逐步改革,要让法官直接审案、定案。”这是最高法院刑三庭负责人的建议。他说,“在法庭上直接面对被告人,跟你坐在家里看案子感受完全不一样,可以通过控辩双方的举证、质证,以及‘察言观色’等直接的方法来综合审查判断证据,增强内心确信。”

  据悉,最高法院有关部门目前正在研究起草一份《关于建立健全防范冤假错案工作机制的意见》。

  一位资深法官说,现在的工作机制还包括院庭长审批和审判委员会讨论案件,他希望增加法官独立审案、定案的权力,“真正的定案权就在合议庭,让审者有权判”;同时强化承办法官和合议庭的责任,特别是对事实、对证据的责任。

  对于影响法官决断的上访率、上诉率等,最高法院有关负责人表示,他们正在研究改革管理考核的指标设定问题,“现在正在改,各地都在改”。

  • 责任编辑:宋代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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