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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回归后曾经四度释法,在1999年和2005年,两次由特区政府提请释法时,都有人游行反对。而当时,身为资深大律师的袁国强,也对于特区政府提请人大释法,提出过不同的意见。 吴小莉:您曾经对于释法的问题提出过一个说法,就是,其实释法不利于三权分立的原则,而且对于香港的司法独立,其实是有破坏性的,你会觉得有点失望,但是你也提到了,因为你的职位不同了,位置不同了,你思考的范围不一样了,所以这次还会提出,在香港司法体系内,提请的这种释法的要求,您是不是还是有过挣扎? 袁国强:刚刚我们也说过了,就是有不同的要求人大释法的这个情况。利用香港本身司法的体系里的一个情况,由香港的法庭去做一个决定,去决定是释法还是不释法的话呢,这个跟香港政府自己在不尊重一些已经有的一个决定之下去释法,可以有很不一样的一个看法。所以现在,我觉得就是最重要,就是尊重香港自己司法的这个制度,那么在尊重这个制度的时候,最好的一个方法,就是我刚刚说的,由法庭自己去决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