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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小莉:这个你果然做了很多笔记。 吴小莉:《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及相关文件》,这是你过去半年多,做律政司(司长)之后,翻的最多的其中一个文件之一? 袁国强:对。 吴小莉:最常翻的那几页可以给我们看看? 袁国强:第二章,就是中央跟香港的关系。 吴小莉:您刚刚提到的,是关于24条? 袁国强:您说的这个是。 吴小莉:香港特别行政区永久居民的定义还有基本的权利和义务? 袁国强:是。 虽然香港政府采取一系列行政措施打击“双非”孕妇来港生子,但是在过去的七个月当中,仍然有大约一万五千名的“双非”婴儿在港出生,也就是说每日香港都会诞下75名的“双非婴儿”。 早前有“双非”孕妇搭乘航班来港闯关生子,近几个月来,更有内地的中介公司安排双非孕妇与香港的居民假结婚,再来港分娩,有法学专家分析认为,这些现象都令特区政府认识到,行政措施可能难以完全堵截,须从最直接的法律途径进行纠正。 吴小莉:梁特首上任的前后,其实就一直提到,2013年,他要切实的执行“零双非”这样的政策,他在政策提出前后,有没有跟律政司进行过咨询? 袁国强:刚刚说的时候呢,他是说,行政处事。当然了,我们的看法就是,行政处事有效,但是不知道在什么时候,行政的手段会突然之间没效。其实有一个说法就是,有一些内地的中介公司,他们就是在看,你们香港的行政处事要行多久,在那个时候,我就会再重施故技,然后再冲击香港医院,这个是一个我们担心的问题,也是其中一个,为什么我们觉得,最终还是用法律去解决这个问题的一个想法。 有法律学者认为,律政司现在借“外佣案”建议终审法院向人大提请释法,可以连带解决“双非”居留权的问题。而这也在香港的法律界引起风暴,支持和反对的声浪均没有停歇。 吴小莉:99年那次释法是因为终审法院判决了以后,特首提请释法,但是是不是一定要有法院的判决,或者是有人提告,我们才能去要求释法,还是只要有疑虑,都可以要求释法? 袁国强:这个其实不一定的,其实可以有三个不同的情况,首先,人大常委会它自己是这个司法的最终的权力机构,它可以主动释法。还有就是香港政府可以要求人大去释法,那么香港政府去要求的话呢,它可以在理论上,它可以是在有一个法庭的判决之前,也可以是在有这个法庭判决之后。 吴小莉:但是一定要有诉讼? 袁国强:不一定,这个就是很多人说,香港政府用这个方法的话呢,对香港的法制的打击是最大的,因为是不允许在香港的司法系统当中去处理这个问题。而且刚刚我说了就是第三个情况,就是在香港的法庭,已经有一场官司,有一个案件,那么在第一审到上诉庭,然后到我们最终的终审庭,那么依《基本法》158条的第三款就说,终审法庭在做这个最终的决定的时候,可以在合适的时候,就要求人大做一个解释,这个是由法庭依据普通法的这个方法去决定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