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苏绍聪/记者梁祖彝 摄
大公网讯(记者 郑治祖)反对派声言“一地两检”违反香港基本法,香港律师会会长苏绍聪昨日直言,在公布合作安排前作评论有欠公允,而他现阶段看不到特区政府“一地两检”方案有任何不合法之处。
苏绍聪昨日在出席律师会活动后表示,在“三步走”程序下,“一地两检”方案需要得到全国人大常委会确认,而最终要得到立法会通过本地立法才能落实,该机制能确保方案同样获中央及特区政府接受,并考虑到双方的利益。
应待合作安排公布后才检视
他指出,根据特区政府的“一地两检”方案,看不到有任何地方不合法,社会毋须过分忧虑,而如果在两地政府达成的合作安排公布前作评论,对任何一方都不公平,应待全国人大常委会确认合作安排、特区政府公布后才作检视。
就有关的合作安排文本仍未公布,苏绍聪认为无证据显示政府在拖延公布,因为程序需时,可以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