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管局重申处理行李事件合程序

  大公网4月28日讯(记者陈达坚)特首女儿梁颂昕机场行李事件仍未平息,纵使机管局报告已确认事件没有违反一直以来的机场保安程序,反对派继续穷追猛打。公民党成员、民航机师谭文豪引述报告附录指出列明有“同行同检”规定,质疑机管局称“第二次安检”才须物主在场的说法是“自打嘴巴”,机管局昨日重申,手提行李通过第一次安检时,没有规定必须有行李物主在场。

  机管局昨日发稿回应,报告附件D2节录《香港航空保安计划》的部分相关规定,第6.2.8至6.2.11段都是关于第二次安检的规定,其中第6.2.10段所指的是保安人员对手提行李进行第二次安检时,必须在行李物主在场下进行,此项规定与国际民航组织的要求一致。

  机管局订立的《香港国际机场保安计划》第8章第6.7段的规定与国际民航组织及《香港航空保安计划》的要求一致,即要求保安人员对手提行李进行第二次安检(又称人手搜查)时,必须有行李物主在场,但就手提行李通过第一次保安检查的情况,则没有此项规定。报告的3.10段指出,有关规定要求在有怀疑而须进行第二次安检时,必须在行李物主在场下进行,但机管局重申,由于事件中的行李毋须进行第二次安检,所以行李物主毋须在场。

  而谭文豪日前声称,他早前确认本周美国运输安全局(Transportation Security Administration, TSA)来港对香港国际机场进行巡查后,本月中已撰写一封信,将有关事宜告知巡查团负责人,要求TSA检视香港机场保安程序。但消息人士指,TSA每年都会来港巡查,相关的工作人员已抵港一个月,质疑谭文豪指TSA本周来港的讲法有误。

  另外,有线电视昨日引述有消息指,梁颂昕于机管局报告完成但未提交政府前,曾透过律师向机管局发信,表示愿意提供资料。机管局向有线证实,4月22日报告即未发表之前,接获梁颂昕透过律师行发出的信件,机管局婉拒,收到信件时报告已经写好。

  特首办指,政府于4月25日收到机管局报告,梁振英同日知悉,他与梁太没有就事件去信机管局、机场保安公司或航空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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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李孟展 DN0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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