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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评:流动变不流动 王维基博懵不成骂政府

原标题:“流动”变“不流动” 王维基博懵不成骂政府

  “香港电视”牌照问题再起风波。该公司原拟今年七月开播流动电视服务,通讯事务管理局要求其必须申请电视牌照, “港视”主席王维基指为“被政府针对”及“走投无路”,事件引起各方关注。

  王维基之前在政府增发电视牌照的争夺战中落了空,早已口出怨言,今次开办流动电视服务又再触礁, “骂街”是可以想象的;但是,当日争取电视新牌之役,输给有线“奇妙台”及NOW娱乐台,是实力不如人,今次流动电视服务,则因制式问题触及《广播条例》而受阻,如果不问青红皂白,只因达不到自己的目的便认为人家搞针对、“搬龙门”,把自己打扮成一副被迫害的可怜样子,而且把问题上升到政治化层面,挑动社会矛盾博取支持,这又岂是公平的做法和正当营商者所应为?

  事实是,王维基此次就流动电视牌照问题对政府提出的指控,在理据上都是不能成立的,事情的实质在于依法办事而不是其他,更不涉及什么不欢迎投资或对营商环境不利。

  王维基“指控”之一,是政府在二○○八年发出的《流动电视服务发展框架》文件中,曾言明流动电视不在《广播条例》规管之列。这确是事实。但问题是王维基现在提供的流动电视服务,已经不是一个“流动”的服务,而是与无线、亚视一般可以进入千家万户的DTMB制式服务,市民在家中或任何固定场所、包括酒店房间,只要打开电视机就随时随地都可以收看,这与必须受到《广播条例》规管的免费或收费电视还有什么分别呢?

  就在同一文件中,已经清楚列明:流动电视服务的定义,是“泛指以无线方式传送影音内容,供流动电话或其他手提器材接收的电视节目服务,……为用户提供具备流动性和个人化的影音内容,与传统电视服务不尽相同。”

  如此王维基准备提供的流动电视服务,一不“流动”、二不“手提”、三不“具备流动性和个人化”,又有那一样符合流动电视服务,又怎能不受《广播条例》规管和需要申请电视牌照?

  王维基的“指控”之二,是为什么服务在“中移动”手上时,政府不管,到他买了过来,政府就要管了,那还不是搞针对吗?此一说法,也是明显的歪曲和误导。

  事实是, “中移动”之前提供的流动电视服务,属CMMB制式,只能在手提电话或电脑上收看,根本不能放大,画面一到大屏幕就会变成模糊一片,因此根本入不了屋,是名副其实的“流动电视”,但王维基购买之后改为使用DTMB制式,与大电视看齐,牌照问题也就出现了。

  因此,在这一问题上,王维基的做法是相当“蛊惑”的,他故意不提两者在制式上的区别,只是强调“中移动”不管、王维基就要管,故意突出内地企业在港有“特权”和所谓对他个人搞“政治性针对”,企图挑起一些人的反政府情绪,用心也可谓阴险矣。

  当然,通讯广播科技包括制式问题日新月异,现行《通讯条例》和《广播条例》已经订立多年,内容显然有需要与时并进之处;而主管的商务及经济发展局已经承诺今年内会就两个条例作出检讨,但王维基企图钻“法律罅”, “流动”变“不流动”,逃避领牌和规管,则是不可以被接受的。

  • 责任编辑:张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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