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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局:早已提醒港视踩界

原标题:通讯局:早已提醒港视踩界 DTMB等同免费电视制式应受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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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何沛谦强调无针对任何机构或个人,通讯局更主动于今年1月已善意提醒王维基/本报记者林少权摄

  【大公报记者 陈卓康】流动电视开台无期的港视主席王维基,与通讯事务管理局就播放制式是否受《广播条例》监管各执一词。对于王维基宣称遭当局针对,通讯局主席何沛谦昨日召开记者会澄清,强调监管机构一直依例办事,并无针对任何机构或个人,通讯局更主动披露会议纪录显示,当局早于今年1月已善意提醒王维基,港视打算转用的DTMB讯号制式,等同现行免费电视制式,故应受到《广播条例》监管,并非前日才发信突然通知港视。中移动董事长奚国华指出,当年投得牌照时早知超出5000户电视接收便要领牌的规定。政府当局同意,科技进步条例有检讨空间。

  港视从中移动香港公司购得流动电视牌照后,拟将中移动沿用的CMMB制式,改为无线、亚视现时使用的DTMB高清免费电视制式,通讯局昨日公开1月24日会议纪录显示,局方在会上已提醒港视若转用DTMB制式,会有超过5000个住宅或酒店用户,可经天线固网直接接收讯号,超出《电讯条例》流动电视的要求,因此应受到《广播条例》的监管,需领取免费电视或收费电视牌照,建议港视选用适合流动电视的DVB-H欧洲制式。港视代表当日有出席会议,显示港视早知其所用制式涉及法律争议,并非“突然通知”。王维基傍晚在记者会上改口承认,一月时已知悉通讯局的提醒。

  技术中立非同“无王管”

  面对王维基质疑政府“搬龙门”,公司领取流动电视牌照后“由合法变成不合法”,何沛谦昨日在记者会上强调,局方秉持“技术中立”原则,不等于营运商不需遵守相关条例,如触及条例以外范围需要领牌,通讯局作为监管机构,有责任按照法例“善意提醒”持牌机构需符合牌照条款,而何时开台则是机构的商业决定。他表示,局方不是针对任何持牌机构或个别人士,亦没有受到任何政治压力。由于未开始服务,现时不存在执法问题,就王维基声称有意司法复核,局方会研究相应行动。

  至于王维基质疑中移动使用CMMB制式亦有超过5000电视用户,通讯事务总监利敏贞解释,如中移动转用DTMB制式,一样会受条例规管。她说,条例是规管服务提供者,不是规管用家,市民理论上可自由购买接驳器将流动讯号转到电视画面播放,但相信无人会这样做,因为CMMB制式使用低频宽专为流动装置设计,接收良好但画质只相当于VCD质素,非为高清电视而设,再者中移动当年并无向用户提供转驳器。

  政府年内检讨条例

  政府消息人士表示,虽然流动电视牌照不受广播条例规管,但流动牌不可“过界”,就如市民可选择买日本车、欧洲车,但都要取得牌照和验车,如改变制式而超出牌照范围,便受符合广播条例的相关条款规管,他反问是否一定要更改制式。消息人士强调,政府没有针对王维基,今次是监管机构的判断,与政策局是两回事,但政府明白法例追不上科技,计划今年内全面检讨条例。对于王维基指,通讯局未批准大厦兴建基站申请,消息人士相信是通讯局考虑如果用DTMB制式会否违反条例。

  中移动:政策无变

  正在北京出席两会的全国政协委员、中移动董事长奚国华称,当年中移动香港申请流动电视服务牌照时,特区政府已说清楚,如超出5000户电视机播放,必须有免费电视牌照,相信特区政府政策连贯,“现在对香港电视是什么政策,对我们中移动是什么政策,对现在又是什么政策,我们明白没有变。”立法会主席曾钰成回应称,事件受公众关注,相信立法会将讨论,他认为政府不是“搬龙门”。

  • 责任编辑:张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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