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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志豪:“驱蝗”滋事者须严惩

  笔者曾经指出,基于发展阶段、社会制度及生活习惯的不同,我们对游客是应该宽容一点的,这也是其他国际旅游城市对待游客的基本态度;可是,如游客在香港做出非常不雅、影响公众卫生或违反法纪的行为,例如随街大小便、醉酒闹事、走水货、犯罪等,我们非但不必包容,更应该挺身而出,直斥其非,甚至向执法部门举报,而非仅仅拍下照片,充当网上英雄。本地人与游客之间应互相包容差异,而非包容罪与恶,应包容则包容,不应包容便不用包容,当中的界线系于法纪及道理标准。

  违反基本道德礼仪

  然而,周日的行动并非针对个别游客的恶劣行为,而是走到旅游点,见游客便破口大骂,更影响到周遭的商户暂停营业,这是公道的行动吗?是理性文明的表现吗?被骂的游客可能是初次访港旅游,循正当程序在内地办理相关手续,来港后安分守纪消费购物,好好享受假期,渴望了解一下香港,却无辜被人辱骂,心里会有什么感受?将心比心,如港人往外地消费旅游,在依法守礼的情况下,却突然被当地群众辱骂,我们会不难受吗?广东道不是住宅区,那些在广东道排队的游客也不是在抢购奶粉,基本上不会影响到港人的日常生活,为什么激进派要针对他们呢?

  身为土生土长的香港人,笔者完全明白每年数以几千万计的旅客对港人生活所带来的冲击,但这是迁怒游客的合理理由吗?如对现时的旅游业发展不满,我们应?眼于政策上的调整还是向旅客泄愤?旅游本身是正当活动,游客来香港旅游,没有犯什么事,难道也是错?以无礼和扰乱公共秩序的行动对待依法守礼的游客,到底谁理亏?何况,考虑到香港旅游业的实际承受力,梁振英特首已于施政报告宣布暂不增加“个人游”赴港试点城市,并且暂不扩大“一签多行”措施试点范围了,政府不是回应市民的意见了吗?既然求仁得仁,激进派怎么还要狙击访港旅客?

  政府必须严正执法

  事实上,纵然港人经常批评内地游客的行为,经常在网上转载内地游行丑态的照片,但较之于每年达四千万的游客量,当中的比例又占多少?说实话,铜锣湾和尖沙咀人来人往,也是热门的旅游点,又有多少读者曾亲眼目睹游客随处便溺?相反,笔者偶尔会去兰桂坊消遣,不时也会碰到喝醉了的洋酒客大吵大闹,甚至随街抛掷酒瓶,这又能够反映整体外国游客的素养吗?须知道,以偏概全也是一种思考谬误。另一方面,警务处长曾伟雄日前公布了新一系列的罪案统计数字,结果显示每十万名内地旅客只有三人犯案,相反,每十万名海外旅客,便有十人犯案。可见内地旅客在遵守法纪方面的表现是良好的,十分尊重本港的法治。

  香港是法治社会,有完善的法治体制。笔者参考过多位法律界人士的意见,上周日的行动显然违反了《公安条例》,以及非法集会和非法集结等罪行。而示威者的粗暴劣行,无理地羞辱旅客,更违反了基本的道德礼仪。无疑,周日的集会既违反了法规又违反了道德,对游客非常不公道,政府必须严正执法,社会各界亦不能坐视不理,应予以谴责,与滋事者划清界线,重塑香港旅游业的声誉。

  作者为香港青年时事评论员协会副主席

  • 责任编辑:张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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