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判官说,控方证人梁文礼作供时说,与被告两次共五分钟的电话通讯中,只记起被告要求在赛事中可否输三至四球,认为供词欠缺上文下理,不能单凭作为打假波证据,而证人亦可能是理解错误或听错。
被告之后曾用电话发短讯给证人,指“正常踢,取消,回电给我”,认为被告是对作为后备守门员的证人战术上的运用,亦可以理解为取消打假波,基于疑点归于被告,判樊伟军罪名不成立。
樊伟军庭外回应记者提问,称“心情轻松了”,指整件事是一场误会,虽然对自己有些少影响,但现在查清楚就好。樊又指,会休息一下再想想会继续留港,还是返回内地。
案情指,被告樊伟军(35岁)是愉园前中场国援球员兼助教,于去年12月7日至8日,煽惑门将梁文礼于高级银牌赛对太阳飞马赛中,不诚实不尽力地比赛,其后被廉署拘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