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地男今在九龙城裁判法院承认一项刑事恐吓罪,被判监4个月。裁判官接纳被告因一时冲动犯案,50万元的订金数额并非小数目,并无证据显示被告用刀指吓事主,准许他缓刑2年。
辩方求情指被告刘伟(31岁)因东主未能提供货品而要求取回订金,于一时情急下犯案,涉案刀具并非有预谋携带,而是准备送给另一莫斯科客户的礼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