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VB入禀区域法院,控告诗琳违反合约,未有向旗下艺人钟嘉欣缴交50万元报酬。
入禀状指双方于前年10月签订合约,电视广播旗下艺人钟嘉欣自去年3月起,参与诗琳的广告拍摄及公关活动,为期两年,报酬为100万元。
诗琳须于去年3月及今年3月前,分2次缴款,电视广播指诗琳只缴付首期,未缴尾数,追讨50万元馀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