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香港电台报导,行政长官会同行政会议,决定接纳司法人员薪常会的建议,在2014至15年度,上调法官及司法人员薪酬百分之6.77,薪酬调整会追溯至今年4月1日起生效,政府将会向立法会财务委员会申请批准有关建议。
政府发言人表示,司法人员薪常会的建议,已考虑及平衡行政长官会同行政会议,在08年5月通过的一篮子因素、司法独立的原则,以及司法机构的立场。
一篮子因素包括法官与私人执业律师在职责、 工作条件和工作量方面的比较;司法机构招聘和挽留法官及司法人员的情况;司法职位的任期保障、声望及崇高地位,禁止离职后再在香港私人执业的规定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