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清水河
违法受到惩罚,这是基本法的法治常识。因此,昨日第二宗涉及“旺角暴乱”案件被判罪成,法官明言将判处即时监禁,这一结果被视作是彰颢法治、维护法律尊严,兼且回应市民强烈诉求之举。
但令人感到意外的是,公民党不仅没有尊重独立的检控制度,昨日甚至在立法会上公然攻击律政司。该党议员郭家麒称,袁国强司长提及“占中”、“旺角暴乱”,但律政司予人愈来愈“东厂化”的印象;“在特首选举翌日又做出一场大龙凤,检控9名‘占中’人士,令人质疑律政工作是否中立”,云云。
郭家麒言论荒谬,所暴露出的不仅是该党对法治、对独立检控制度的无知与蔑视,更反映出替暴乱者张目的真面目。“旺角暴乱”对社会安定与法治造成极其严重的破坏,正如法官沈小明在第一宗案例所指出的,现场有示威者用刀袭击警员头部,破坏社会安宁是不言而喻的。而律政司提出检控,是基于事实证据,法官的判决亦是基于此。公民党攻击律政司的检控,是否代表该党认同暴徒所为?
至于反对检控“占中”,更显公民党的虚伪,因为被起诉者就包括该党的陈淑庄。利用议员公职权力去谋政党之私、向律政司施压,已经构成对法治的破坏,这又是否公民党的一贯举动?公民党向以“法治维护者”自称,平日最喜高叫尊重法治、尊重法庭,如今在涉及自身利益时,又是另一副嘴脸。实际上,如果该党真的坚守法治,也就不会参与“占中”做出种种违法之事来,更不会质疑律政司的独立检控。
正如袁国强司长昨日所强调的,律政司会继续坚守公平公正、非政治化原则,而检控人员会保持政治中立,确保刑事检控工作按照证据、法律、检控守则处理。公民党昨日的言论,无异于为暴乱者作伥,对维护法治更是一个恶劣的负面例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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