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关 昭
政务司司长林郑月娥,昨日出发前往越南访问,行前,在赤鱲角机场,司长就日前一次讲话的内容被个别传媒曲解报道作出回应,语气相当严厉,可说较为少见,令人关注。
事情始末,是上周五林郑司长应邀出席一个中学生活动,讲解基本法,其中不可避免触及到眼前立法会选举,要求参选人签署“确认书”的问题。对此,林郑司长是这样说的:
“当然,基本法一百六十条条文中,你没有理由要求我每一条都同意,譬如第一百零七条我不同意。什么叫量入为出?你有很多钱,你有八千亿储备,你便应该用,为何要什么相适应呢?”
在这里,林郑说话的用意是十分清楚、也不难理解的。她讲话的重点是为什么要参选人签署“确认书”,其中最需要确认的是基本法第一条,即“香港特别行政区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不可分离的部分”,因为这一条文是一百六十条基本法条文之首,也是整部基本法的前提、灵魂和要义之所在,其重要性是在其他条文之上的。
在说到这里时,林郑举出了第一百零七条,即“公共财政必须量入为出”来作为例子,目的是对比第一条“香港特别行政区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不可分离部分”的重要性,前者你可以同意或不同意,但后者却绝不存在同意或不同意的问题。你可以不同意“量入为出”,认为库房的钱不妨派光、用光,但你却绝不可以,也不可能不同意香港是国家不可分离的一部分,甚至去主张分离、分裂、“独立”。前者是经济、财金观点,后者却是大原则、大前提。
事实是,所谓“基本法有些条文可以不同意”的报道,以至指林郑本人不同意“量入为出”,都不过是“项庄舞剑”,旨在挑拨、误导而已。基本法第一条是不可质疑、不可动摇的,林郑说得没错,比喻也是恰当的,不容歪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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