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联办主任张晓明日前有关行政长官地位超然的讲话,继续在社会上引起热议;反对派将之大肆歪曲特首为“土皇帝”,一些市民和论者则担心未来的“司法独立”是否会动摇……。
有关反应,恰恰说明,张晓明的讲话不仅及时,而且必要。
在回归已经十八年、基本法颁布已经二十五周年的今天,反对派竟然还可以编造出“梁振英大过法律”这样荒诞可笑的谣言,一些人还会以为香港一直在奉行“三权分立”,不是正好说明各方对“一国两制”宪制关系和基本法的认识,确有加强学习和提高的必要吗?
换一句话说,如果市民各方能够对“一国两制”的宪制关系、对特首在“一国两制”下的独特角色和超然地位、对行政主导有更深入和准确的认识,那么,不仅很多争拗可以避免,就是特区政府的依法施政、行政立法关系和繁荣安定都必定可以更有效率和更为畅顺地进行,整个港人社会才能够继续在“一国两制”和基本法保障之下发展前进。
事实是,张晓明的有关讲话,一方面在于对基本法颁布二十五周年作出一个阶段性总结,另方面则明显是针对当前港人社会在落实和执行基本法方面出现的一些偏差而作出,并不是空穴来风或意图挑起什么争论。事实是自梁振英政府上任以来,包括刚结束不久的政改之争,核心之一,都在于对特首角色和地位的质疑。
特区政府以至梁振英本人之所以会成为反对派的“眼中钉、肉中刺”,就是因为梁振英坚决按照“一国两制”履行其宪制角色,坚持按基本法和全国人大八.三一决定办事,这就招来了反对派及乱港传媒的围攻,指为什么“讨好中央”、“出卖港人”,而这种攻击的实质,说到底就是要变香港特区为“独立政治实体”,特首不代表“一国两制”、不维护国家整体安全、发展与利益,而是要与所谓港人“民意”加在一起对抗中央,如此而已,岂有他哉!
就特首的宪制角色和地位,张晓明在讲话中是这么说的:“行政长官的权力不仅限于领导特区政府,他所具有的双首长身份,双负责制的责任,使行政长官具有超然于行政、立法、司法三个机关之上的特殊法律地位。”
这里十分重要和最值得关注的一句话是,“特首的权力并不仅限于领导特区政府”,即特首既是特区政府之首、向港人社会负责,同时也是特区之首、向中央负责,而这种“双首长身份”和“双责任制”,正正就是“一国两制”的具体内涵和生动反映,而“双首长”和“双责任”都具有明确的中央色彩,特首的法律地位理所当然就是超然于特区的行政、立法、司法机关之上的了,否则“两双”又从何谈起?
事实摆在眼前,张晓明的讲话,不过就是针对一些人对特首角色的质疑与攻击,重申“一国两制”、重申基本法的有关规定而已,绝非什么“撩交嗌”、更非“改变三权分立”,当前特区,不存在什么分立不分立的问题,而是要进一步落实和贯彻基本法,加强行政主导,加强立法机关与行政机关的配合。
对此,张晓明在讲话中指出:行政管理权相对于立法权处于主导地位,立法会“过度拉布”或“拉布过烂”的现象,已经影响行政主导的有效运作。但他认为,从历史角度看,这是新政治体制运作初期通常会遇到的,在所难免。
(本文为大公报社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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