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公社评:港大校友纷挺身维护“明德格物”

  港大校委会委任副校长风波,已引起众多港大校友越来越广泛的关注;校友是大学的主要持份者之一,又分布于各行各业,他们的意见既出于对母校的关爱之情,同时亦广泛反映了社会各界对事件的看法,值得重视。

  继日前逾千校友联署致函港大校长马斐森,要求维护校誉及谴责暴力之后,昨日再有一百多位港大校友联署在报章刊登“维护‘明德格物’”声明,联署者包括前保安局局长李少光、“民建联”蔡素玉、测量师学会前会长刘炳章及前立法会议员刘健仪、议员葛佩帆等,堪称“重磅级校友”。

  他们在声明中提出了三点意见:一、维护大学核心价值,支持奉行学术自由及院校自主原则;二、强烈反对使用任何暴力冲击手段及不文明行为去表达意见;三、尊重各校委会成员以大学利益为前提作出的决定。

  三点意见,字数不多,但却一针见血地道出了问题的实质,是有深度和有承担的,可作为理解和解决当前事态的重要参考。三点意见的头一点,维护大学核心价值,支持奉行学术自由及院校自主原则,尤为重要。

  事实是,任命风波发生以来,反对派和部分闹事学生,口中高喊的正是维护大学核心价值和奉行学术自由、院校自主,一些论者文章也以此作为“卖点”。在他们口中或笔下,彷佛不任命陈文敏为副校长,大学的核心价值和学术自由、院校自主就会受到威胁以至毁于一旦了。这难道是事实么?

  无疑,陈文敏的副校人选,确是经过了遴选委员会的物色和推荐,是按程序办事的;然而,遴选委员会仅仅是第一道程序,还有大学校务委员会,在副校长任命上也拥有不可逾越的审议和最终决定权。如此为何反对派和闹事学生却只讲前者、不讲后者,遴选委员会的推荐就是“金科玉律”,校委会就不能讨论以至否决之?如果被推荐者不是陈文敏,他们又会这般紧张和落力吗?

  更有甚者,他们要力推、力保的,到底是因为陈文敏这个人的品德、学养和能力,还是只因为他是戴耀廷的“波士”、是“公民提名”和“占中”的有力支持者、是进一步把法律学院政治化、校园政治化的关键人物?

  事实是,反对派和闹事学生要“力保”的,根本不是什么大学核心价值,更不是院校自主和学术自由,甚至不是陈文敏这个人,他们要“保”的只是滥用院校自主的“自由”和抗中乱港的“核心价值”而已。

  如同反对派长期以来所使用的手法一样,他们时刻把“民主”二字挂在嘴边,把自己打扮成“民主代言人”,只要特区政府或建制派人士提出什么不同做法,他们就摆出一副“民主卫士”的姿态去对抗和阻挠。眼前最突出、最荒谬的例子莫过于“打着普选反普选”,他们以违法的“公民提名”去反对合法的提委会提名,把依法普选诬为“假普选”,把违法普选奉为“真普选”,事实之扭曲、是非之颠倒,莫此为甚!

  正是在此歪理之下,他们把校委会依法审议陈文敏的任命指为损害大学核心价值,把暴力冲击、非法禁锢说成是维护院校自主和学术自由。如果这种恶行能够得逞,港大“明德格物”的百年校训就会一朝断送在这些人手上。身为港大校友,为“明德格物”这四个字,不能不挺身而出、力斥暴行。

        本文为大公报社评

责任编辑:张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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