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侬:不容借“国安法”政治抽水

  文|齐侬

  那边厢,全国人大常委会日前刚通过新的《国家安全法》;这边厢,本港的反对派立即反应很大,危言耸听,阴谋论尽出。说到底这是一种政治抽水的行为,主要表现在几个方面:

  其一,支联会的何俊仁、李卓人之流率先对号入座,胡诌什么一旦踏入内地境即会被拉被锁;甚至放出风声,不惜“以身犯险”,试验“国安法”的底线云云,简直是贻笑大方。若非这些人平生做过什么亏心事,否则又为何害怕半夜鬼敲门呢?

  其二,驻港解放军最近举行实弹“反恐”演练,破天荒首度邀请本港各界及传媒参观。旋即令反对派如临大敌,无限上纲上线,认为这是配合新“国安法”出台,想震慑激进本土派,压制“港独”势力等等。总之,一次正常公开的例行演练,被反对派极力妖魔化。

  第三,为了製造更加逼真的“白色恐怖”,反对派自我引爆了一单个案,即有本港基督教牧师号称日前被深圳市宗教当局传召,告之不得在香港向内地留学生及内地来港的教徒传道,言之凿凿。这样做的目的,无非是营造一种大兵压境的恐怖气氛,搞得人心惶惶。

  实情是,新“国安法”只是一部对国家未来政治、社会、经济、文化安全发展非常重要的、原则性又很强的全国性法律。正由于该法律是框架性的,必须有其他配套性法律,才能真正具有可操作性。若要在本港实施,除非进行“廿三条”立法,别无选择。

  众所周知,“廿三条”立法在本港极具争议性,自从2003年遭遇“滑铁卢”之后,要凝聚社会共识实属不易,而本届政府也“未有计划立法”。诚然如此,面对日益严峻而复杂的国家安全新形势,尤其是“港独”、恐怖主义和金融安全领域的威胁,作为国家“不可分割的一部分”,本港社会及特区政府“守土有责”,又岂能置身事外呢?

  因此,新“国安法”尽早在本港配套实施,即在适当时机重提“廿三条”立法是一个实实在在的问题,不容反对派政客借“国安法”政治抽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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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孟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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