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保普选反暴力大联盟”发起的全港十八区街站签名活动,由本月九日开始至前天结束,共收集到一百二十一万多个市民签名;主办单位昨天公布了详细的点算结果和核实过程,工作严谨、成果可信。
一百二十万个签名,已经清楚表达了两个层次上的重要讯息:一是认同普选是自己应该享有的基本公民权利,二是支持特区政府提出的二○一七特首普选方案。而以事态进展而言,眼前已经不再是什么理念争拗的时刻,一百二十万个签名其实就是一句话或一把声音:我们要二○一七普选,“泛民”不要“阻住地球转”。
事实是,不管钟庭耀之流如何制造什么“滚动民调”,宣称支持与反对者比率“各半”,主流民意要普选,乃是不争的事实。道理很简单,反对派一直以来所“争取”的其实并不是什么“真普选”,而是在特区的管治权上做文章,企图迫出一个中央不能管的、没有中央宪制角色的普选,所谓“公民提名”、“政党提名”都是这一类货色而已。如此不仅中央不可能俯允,就是广大市民,只要稍具政治常识者也会知道这是不可能的事,特首普选办法必然要得到中央批准及在宪制规管之下进行,否则还叫什么“一国两制”?
而眼前值得欣慰的是,所谓“真金不怕洪炉火”,或者“真理越辩越明”,“泛民”在普选议题上越是“企硬”反对,就越显出其理屈词穷,也越令到广大市民一步步认清了普选必须依法的大道理。这是一年多以来各方围绕普选议题不断交锋和论证得出的成果。
其中,如“中联办”主任张晓明日前发表题为《以制度自信推进有香港特色的普选》的文章中明确提出:人大八.三一决定下的二○一七特首普选方案,合宪、合法、正当、稳健,“不仅是历史上最民主的制度,而且是最适合现阶段香港实际情况的制度,是完全符合‘一国两制’方针和基本法的制度,是切实可行的好制度。”
这种从“一国两制”和基本法,从香港历史和现状得出的结论,即“以制度自信推进有香港特色的普选”,不仅对眼前普选,对今后特区其他议题也将同样具有重要的启示作用。
事实是,要求落实二○一七特首普选、要求“泛民”不要当“拦路虎”的主流民意已经十分清晰,而主流民意的“分量”和价值并不仅仅在于“人多势众”,而是反映了认同中央对港宪制权力这一“一国两制”的根本理念,在广大市民中已经得到越来越清楚的认识,这一点是十分重要而又可贵的。
眼前,距离二○一七特首普选方案提交立法会审议,大概只剩下一个月左右的时间。际此关键时刻,一些热心人士仍在想方设法谋求促成“泛民”与中央官员见面的机会,千方百计希望从八.三一决定和普选方案中找到一点点可以“松动”的空间,即所谓的“妥协”。热心人士的出发点是善良的,但一来,“泛民”如果不能从“企硬”反对八.三一决定的桎梏中“松绑”出来,不能从根本上改变企图对抗以至削弱中央在港宪制权力的立场,则一切努力恐怕也是白费和徒劳的。而更重要的是,在特区政制发展问题上必须尊重中央,严格按照基本法办事,这一来之不易的民意共识,只可巩固,不容破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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