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杨莉珊
中联办主任张晓明题为《以制度自信推进有香港特色的普选》的文章,强调维护行政长官普选制度,特别是回应与此相关的种种恶意攻击时,应当多一些理直气壮。张晓明的文章,实际上已经理直气壮地驳斥了反对派恶意攻击行政长官普选制度的种种谬论,澄清了误导言论,对社会各界理直气壮批驳反对派妖魔化提委会提名制度,做出了极佳的示范。
反对派对基本法和人大决定规定的特首普选制度的恶意攻击,最有代表性的是妖魔化提委会提名制度是“有筛选的假普选”,声称争取所谓无筛选的“真普选”,这完全是弥天大谎。实际上,香港特首普选中提委会的提名制度,普遍存在于世界上民主政治制度中,“筛选”或称“初选”和“预选”,是许多西方政党用来决定总统、总理或首相选举候选人的一个过程。
“筛选”才是国际标准
美国总统为间接选举产生,候选人要经过两轮筛选:第一轮为民主党和共和党各自进行的初选,对候选人进行筛选;第二轮为美国两大政党的全国代表大会在大选年7月和8月分别举行,参加代表大会的各州代表投票筛选出本党总统候选人。在英国,选民不能直接投票选举首相,而只能投票选举本选区的下议院议员,内阁由议会多数党负责组建,下议院选举制度的基础,是各政党的地方组织负责筛选本党在659个选区的候选人。
法国的总统选举提名制度,与香港特首普选提委会提名制度比较接近。法国总统选举候选人产生采取特殊的“个人推荐”制度,根据法国现行法律,有权推荐总统候选人的包括国会议员、大区议员、巴黎市议员、海外领土议会议员、海外法侨领袖以及市镇长,约44000人,这其实是对提名权利“个人资格”的筛选。在这有特定身份的44000人中,法国法律规定总统候选人需获得至少500名民选代表的担保提名,由于这500人必须是国民议会议员、参议院、社会经济委员会委员、地方议会议员或者市长,其中必须包括30个省和海外领地的代表,并且10%以上的代表不得来自同一省或者海外领地,显然要成为总统候选人也并不容易。这500名民选代表的担保提名,实际上是一个筛选机制,在某种程度上类似于一个有广泛代表性的提名委员会。
反对派一方面恶意攻击提名委员会的提名制度,千方百计回避世界上大多数民主政治制度都有的筛选机制,他们声称特首普选要符合“国际标准”,但又声称争取所谓无筛选的“真普选”,这完全是自相矛盾。
中联办主任张晓明早在2013年7月与立法会议员午宴时,就已理直气壮地驳斥了反对派抹黑筛选的谬论。他说,我们祖先发明筛子是一种智慧,如果没有“筛子”,怎能从大堆稻谷中挑选出优良品种,淘汰掉稗子?所以,不应简单否定筛子的功能。张晓明的话充满智慧,既强调了提委会具有把关即筛选功能,又巧妙地驳斥了反对派对提委会提名的恶意攻击。
张晓明在今次发表的文章中,对提名委员会的提名机制作出了更清晰的正面论述:提名委员会由四大界别产生的1200人组成,涵盖社会各界精英人士,具有广泛代表性,民意基础远远超过任何一个政党、政治派别或一定数量的“公民提名”。张晓明进一步指出,从整个普选过程看,提名委员会具有把关功能,但决定选举结果的是500万选民。实际上,任何选举都需要有提名机制,任何提名机制都存在筛选功能,区别只是筛选的标准、条件的差异。香港提委会的广泛代表性和民主程序,有助保障提名时慎重考虑社会各群体阶层诉求和各种政治力量意见。在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下,达成机构提名候选人。提委会制度带有香港特色,提委会须参照现有的选委会制度组成,糅合了选举、协商、推选等多种方式产生提委会委员,其好处在于平衡民粹倾向,达至均衡参与。
提委会把好普选“出闸”关
提委会功能恰好在于任何获某政党或阶层强烈支持的参选人,必须寻求其他政党、团体以及独立提名委员支持,激进立场、极端政治主张的人不可能出线。大家不应只看到提委会可能“筛”掉与中央对抗的极少数人,还应留意提委会会筛掉那些对社会发展缺乏担当的人。
更重要的是,提委会提名制度十分有利于实现邓小平提出的爱国者治港原则。1987年4月16日,邓小平在会见香港基本法起草委员会委员时尖锐指出:“对香港来说,普选就一定有利?我不相信。比如说,我过去也谈过,将来香港当然是香港人来管理事务,这些人用普遍投票的方式来选举行吗?我们说,这些管理香港事务的人应该是爱祖国、爱香港的香港人,普选就一定能选出这样的人来吗?”为了回答和解决邓小平先生提出的这一问题,基本法起草委员会经过反覆讨论研究,设计了提名委员会来履行确保爱国爱港者担任特首、将反中乱港者拒之于特首大门之外的神圣职责。
邓小平真是料事如神,反对派如今对提委会提名制度果真恨之入骨,进行种种恶意攻击,恰巧说明当年设计这一制度完全是正确的,社会各界必须理直气壮维护提委会提名制度。
作者为北京市政协常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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